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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制度1
第1條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產現場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各項施工生產任務安全順利地完成,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從事公路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部或者工地。
第3條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方案。
1.所有公路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必須有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安全技術措施,工程不得進行施工。
2.安全技術措施必須依據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yè)的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制定。
3.安全技術措施及環(huán)保措施必須全面,并具有針對性。要根據施工工程的.結構特點、施工方法、施工機具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各類施工人員的素質等實際情況,明確具體地提出應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項。防止口號式、一般化。
4.施工現場需要的暫設電氣工程,必須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之中。要有計劃、有設計、有平面布置圖、有說明、有審批。
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參與意見,并經過項目總工程師審批生效。
工程造價(或標價)在1億元以上的大型工程和新、難、險工程需報局審核批準。
第4條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1.爆破、隧道、吊裝、水上和水下作業(yè)、深坑、滑模、搭設和拆除高大腳手架、橋架、挑架、掛籃等特殊架子、施工臨時便橋、碼頭等,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據,嚴格標準,有計算、有詳圖、有說明、有審批。
3.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總工程師指定的具備相應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編制,并經總工程師審批。
第5條必須嚴格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各分項工程開工前,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現場負責人、各施工隊負責人進行詳細的書面交底,并向參加施工的全體從業(yè)人員進行現場交底。書面交底應一式三份,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工地負責人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交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工地負責人要分別在每一份書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簽字。安全技術措施得以落實后,工地負責人必須請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指派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驗收,方準進行下一步施工。
2.兩個及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地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隊或工班負責人進行交叉作業(yè)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3.各施工隊負責人每天要向本隊的從業(yè)人員進行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術復雜、連續(xù)多天從事一項工作的要進行書面交底。
4.各級書面的交底書,要有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人簽字。
5.各級書面的交底書,要按分項工程歸放在一起,以便備查。
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控制我局施工生產過程中的潛在風險,保障施工人員的健康和安全,利用安全技術措施創(chuàng)造或改善施工現場的安全條件,結合我局施工生產的特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安全技術措施的制訂應在施工過程危險源辨識、評價的基礎上遵循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技術可行的原則,注重措施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條安全技術措施的范圍包括:
1、改善施工環(huán)境和生產條件,防止傷亡事故發(fā)生或財產損失的.措施。
2、保護作業(yè)人員的身體健康,防止職業(yè)中毒和職業(yè)病發(fā)生的措施。
3、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而抵御自然破壞能力的措施。
第四條安全技術交底應分部、分項、分專業(yè)工種進行。
第二章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第五條各施工單位的工程技術部門為本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主責部門,與安全技術措施內容相關的其它部門為參與措施會簽部門。
第六條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工作應根據防范事故類別和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的規(guī)定,由具備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完成,經過會簽、審核、批準后執(zhí)行。
第七條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核,應由編制措施人員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完成并簽證。安全技術措施的批準由本單位技術總負責人完成并簽證。
第八條施工單位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應及時報送工程建設監(jiān)理單位同意并簽證。
第九條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應同施工技術措施同時進行、同步實施。對安全有重大影響作業(yè)應單獨制訂專項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凡涉及的重要結構、施工設施應進行安全技術設計,以保證其強度、剛度和安全系數。
第十條下列單項工程施工(作業(yè))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基坑支護、腳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電、塔吊、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大型物體起重吊裝、以及爆破、水下、拆除工程等,以及
1、土石方開挖工程爆破施工;
2、斜、豎井工程施工;
3、高排架和高棧橋施工;
4、大型金屬結構、機電設備運輸、拆裝施工;
5、高處臨空、高處臨水和高邊坡施工;
6、雙層以上交叉和系統性電氣作業(yè);
7、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8、其它對安全有重大影響的工程施工。
第三章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和執(zhí)行
第十一條根據施工方案、工作環(huán)境、季節(jié)特點、工程特點和施工工人員素質等情況,做好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要向施工班組作文字交底,填寫《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措施應在實施作業(yè)前由措施編制部門的有關人員向實施單位的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
第十二條安全技術、措施編制部門應及時向會簽部門及實施單位傳遞措施文件,收發(fā)措施文件的雙方簽證并保存文本及收發(fā)記錄。
第十三條安全技術、措施由生產調度部門組織落實,實施作業(yè)的單位負責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
第十四條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執(zhí)行結果由措施編制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參加驗收的人員應在驗收記錄上簽證。
第十五條屬于報請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審查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執(zhí)行后的驗收,必須邀請監(jiān)理單位派人參加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證。
第四章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后的監(jiān)督與管理
第十六條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形成的安全防護設施,應經常進行檢查,保持有效狀態(tài)。遇有損毀、失靈、變形等情況應及時進行維護或更還。
第十七條各級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時,必須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狀態(tài),發(fā)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或作業(yè)單位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八條各項目工程部負責所在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當生產需要臨時變動防護設施時,作業(yè)單位必須首先向有關部門報告,經過允許方可變動,并負責防護設施的恢復。
第十九條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變動、恢復情況,應做好相應的記錄工作并予以保存。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安全技術、措施文件保存期限至少五年。
第二十一條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檢查、驗收及其它相關記錄保存期限至少三年。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適應于局屬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及廠、處、費用單位和各協作隊伍。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局安監(jiān)辦。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制度3
一、安全生產組織管理體系及職責:
成立安全施工領導小組,由技防工程部負責人任組長,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任副組長。
組員:工程技術人員、質檢監(jiān)督人員、施工員。
項目負責人負責工程整體安全管理和協調工作。
施工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設備、施工過程的安全。
技術負責人負責施工技術安全。
二、安全防范重點:
a、重要、敏感用戶施工,施工人員的政審安全性;
b、資料紀錄存放安全性;
c、事故控制點:
、、2米以上的高處塦落事故。
②、觸電事故。
、、設備機具傷害事故。
d、控制點的管理;
①、制度健全無漏洞。
、凇z查無差錯。
③、設備無故障。
、堋⑷藛T無違章。
三、安全措施
保證系統運行安全
1、施工負責人應提交施工工作人員的相關資料并嚴格審查,接受施工管理人員的監(jiān)督管理。
2、在系統調試交接時,幫助用戶建立系統的文檔管理,將完整的完工圖紙、設計文檔、操作、維護手冊、設備清單等保存完整,以便備查。
3、保證在系統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記錄保存的安全性,以便發(fā)生異常情況時備查。
四、保證施工安全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在每次例會上強調安全生產,強化安全生產意識。
1、施工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積極推行施工現場的.標準化管理,按設計組織施工,科學組織施工。
2、按照施工點平面圖設置臨時設施,嚴禁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設施。
3、施工現場全體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施工人員應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yè)必須栓安全帶。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現場規(guī)章制度,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
5、施工用電,現場臨時電線路、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按照住建部頒發(fā)的《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防范》(jgj46—88)規(guī)定操作,嚴禁私自拉電和帶電作業(yè)。
6、使用電氣設備、電動工具應有可靠接地保護,隨身攜帶和使用工具應擱置于順手穩(wěn)妥的地方,防止發(fā)生事故傷人。
7、高處作業(yè)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jg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8、施工用的高凳、梯子、人字梯、高架車等,在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其牢固性,梯子外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并不得墊高使用,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圍欄。
9、人字梯距梯腳40—60cm處要設拉繩,施工中,不準站在人字梯最上一層操作,且嚴禁在這上面放工具和材料。
10、在豎井內作業(yè),嚴禁隨意蹬踩電纜線或電纜支架,在井道內作業(yè)必須要有充分照明和通風。
11、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雷電等〕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作業(yè),以保障人身、設備安全。
12、當發(fā)生安全事故時,由安全施工領導小組負責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整改;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公司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13、安全施工領導小組負責施工現場的技術安全的檢查和督促工作,并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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