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風險辨識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1
第一條持續(xù)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有危險源進行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為消除事故隱患奠定基礎,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稱的危險源,是指在生產過程或作業(yè)環(huán)境中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可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環(huán)境破壞的、在一定的觸發(fā)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設備設施、作業(yè)活動、場所及周邊環(huán)境。
2.危險辨識,是指辨識出危險因素,即潛在和固有的危險性、觸發(fā)條件、存在條件;危險性評價是對辨識的結果做出科學的分析,以確定發(fā)生危險的可能性及風險程度。
第三條堅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原則,從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及觸發(fā)因素三個方面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和風險評價。
第四條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工作。
1.管理者代表負責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工作。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3.各車間、部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危險源辨識工作,參加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工作。
第六條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各車間、部室每年對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危險源至少進行一次辨識和風險評價,辨識和評價結果向公司領導匯報。
第七條要確保一定數量的不同層面員工參與全公司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評價工作,增強員工對危險源的預知預控效果。
第八條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評價要涵蓋所有的生產過程、設備設施、作業(yè)場所及周邊環(huán)境,同時還要考慮生產場所以外的各種活動、裝置及其他相關方的活動。
第九條在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時,應從以下五個方面考慮所有作業(yè)區(qū)域內的生產活動、設備設施、作業(yè)人員及安全管理:
4. GB/T13861-20xx《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的六種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即: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生理和心理性、行為性和其它性危害。
5. GB6441-86《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及調查分析規(guī)則》的20種事故類別。
第十條在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中,要充分認定并評估工作或活動的次生風險。
第十一條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要基于實際問題,通過初始風險評價和持續(xù)的風險評價,對風險評價實現動態(tài)、閉環(huán)管理。
第十二條危險源的辨識與風險評價結果應形成標準化系統(tǒng)文件,并定期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的回顧與更新,實現危險源的有效預知預控目的。
確定生產作業(yè)過程→識別危險源→安全風險評價→登記重大安全風險。
第十四條在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前,應充分作好以下準備工作:
1.公司要高度重視,在人員、時間和其他資源上給予支持和保證;
2.必須由懂專業(yè)、有經驗的人員組成辨識小組,如公司領導、車間(科室)負責人、工程技術管理人員、設備技術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班組長及現場作業(yè)人員等;
3.識別和應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要全,基本覆蓋本單位、本項目的所有施工、作業(yè)場所及所用的設備設施;
4.參加辨識的人員必須掌握辨識范圍和類別等基本情況,了解法律法規(guī)對本單位、本項目的安全具體要求;
1.所有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源。包括工作過程中所有人員的活動、外來人員的活動;常規(guī)活動(如正常的工作活動等)、異常情況下的活動和緊急狀況下的活動(如火災等)。
2.所有工作場所的設施設備(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建筑物、車輛等。
3.所有采購、使用、儲存、報廢的物資(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險源,如食品、辦公用品、生活物品等。
4.各種工作環(huán)境因素帶來的影響,如高溫、低溫、照明等。
5.識別危險源時要考慮六種典型危害、三種時態(tài)和三種狀態(tài)
a.各種有毒有害化學品的揮發(fā)、泄漏所造成的人員傷害、火災等;
b.物理危害:造成人體輻射損傷、凍傷、燒傷、中毒等;
c.機械危害:造成人體砸傷、壓傷、倒塌壓埋傷、割傷、刺傷、擦傷、扭傷、沖擊傷、切斷傷等;
d.電器危害:設備設施安全裝置缺乏或損壞造成的火災、人員觸電、設備損害等;
e.人體工程危害:不適宜的作業(yè)方式、作息時間、作業(yè)環(huán)境等引起的人體過度疲勞危害;
f.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細菌、真菌等造成的發(fā)病感染。
a.過去:作業(yè)活動或設備等過去的安全控制狀態(tài)及發(fā)生過的人體傷害事故;
c.將來:作業(yè)活動發(fā)生變化、系統(tǒng)或設備等在發(fā)生改進、報廢后將會產生的'危險因素。
a.正常:作業(yè)活動或設備等按其工作任務連續(xù)長時間進行工作的狀態(tài);
b.異常:作業(yè)活動或設備等周期性或臨時性進行工作的狀態(tài),如設備的開啟、停止、檢修等狀態(tài);
1.收集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法規(guī)、標準,將其作為重要依據和線索。
2.收集本單位和其它同類單位過去已發(fā)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
3.通過收集其它要求(如:顧客的要求等)和專家咨詢獲得的信息。
現場觀察:對作業(yè)活動、設備運轉進行現場觀測,分析人員、過程、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談:召集安全管理人員、專業(yè)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討論分析作業(yè)活動、設備運轉過程中存在的危害,對現場觀察分析得出的危害進行補充和確認;
預先危害分析:新設備或新過程采用前,預先對存在的危害類別、危害產生的條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進行模擬分析和評價。
第十七條危險源的風險評價采用“定性判斷法”和“定量打分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第十八條各單位按照上述規(guī)定,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填寫《危險源辯識與風險評價調查登記表》中的“序號”、“場所/設備設施/活動”、“危險源”、“可能的損害”、“現有控制措施/制度”等內容。
第二十條經評價確定為重大風險危險源的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整理填入《重大風險危險源清單》,報管理者代表批準后,將其傳遞給相關部門,并制定風險控制措施。
5.配備完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加強員工保護,降低風險。
1.采取專門措施控制時應建立詳盡的實施計劃(即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編制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作業(yè)指導書。
對一般風險危險源,對職工進行安全風險教育,有關部門完善現有制度和措施,加強運行監(jiān)控。
第二十四條風險評價要堅持“持續(xù)改進”的原則,對危險源及時進行辨識和評價,處理重大風險,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制定重大風險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對重大風險危險源管理和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危險源的更新工作,對新增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4)采用新設備、設施前或設備技術改造后投入使用前;
各單位根據補充辨識和評價的結果,填寫新增《危險源辯識與風險評價調查登記表》和《危險源清單》,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備案。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為了明確風險辨識與評估的職責、方法、范圍、流程、控制原則、風險信息更新、持續(xù)改進等,同時評價和確定一級風險、二級風險和重大風險,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對風險進行控制、防范危險發(fā)生,特制訂本制度。
二、范圍
適合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風險辨識、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yè)環(huán)境等存在的隱患分析、評估、管制,以及對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安全評估、控制管理)。
三、職責
1.總經理負責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的領導、組織、協(xié)調、分工等職責,由總經理批準發(fā)布《重大危險源清單》。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的策劃、實施、檢查與監(jiān)測工作,審查風險評價,組織制定、審核《重大危險源清單》,必要時及時更新清單。
3.人事行政部(安全辦)對各單位上報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并編制《重大危險源清單》和重大隱患項目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工作。
四、內容
1、風險識別的范圍
1.1公司常規(guī)活動和非常規(guī)活動(如生產、起重、運輸、登高、高溫、維修作業(yè)、辦公活動等)。
1.2所有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包括合同方人員、外來人員)。
1.3工作場所的所有設施/設備。
1.4三種時態(tài)(過去、現在、將來)。
1.5三種狀態(tài)(正常、異常、緊急)。
1.6危險因素的種類
a)按能量分七種:機械能、電能、熱能、化學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機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b)可參考GB/T13861-20xx《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代碼》4種類型分類(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huán)境因素、管理因素)。
c)可參照GB/T6441-1986《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的二十種類別分類。
1.7按層次辨識:廠址、廠區(qū)布局、建筑物、生產工藝過程、生產設備、裝置等。
2、風險識別的方法
風險識別以事先分析為主的思想為指導,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檢查表(SCL)、現場觀察法等多種方法,可單獨或聯合使用。
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從作業(yè)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yè)活動,將作業(yè)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
b.安全檢查表(SCL):安全檢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擬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tǒng)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
c.現場觀察法:通過現場實地觀察、詢問、交談,從而快速識別出部門的環(huán)境因素;
3、風險識別的步驟
3.1人事行政部(安全辦,為行文方便,以下直接用“安全辦”稱道)負責設計風險識別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表格,發(fā)至各部門;
3.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按“風險識別的范圍”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工序與工序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人與人之間,上級與下級之間等皆存在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危害,填寫《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報送安全辦;
3.3安全辦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匯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3.4安全辦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后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3
1、目的
為充分辨識危險源,合理評價風險,進行風險控制策劃,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本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管理。
3、術語
3.1重大風險(或不可承受風險):指級別較高或危險程度較大、能夠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風險。
3.2管理方案:對重大風險,需投資或加強培訓實現職業(yè)健康安全目標,明確相關職能和層次的職責和權限,制定方法、資源和時間表,落實、檢查所采取的措施。
4、主要職責
4.1生產安環(huán)部負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管理工作。
4.2設備技術部負責建設項目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管理工作。
4.3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包括相關方)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工作。
5、工作程序
5.1危險源辨識:
5.1.1劃分作業(yè)活動
5.1.1.1危險源辨識是針對作業(yè)活動進行的,進行危險源辨識首先要劃分作業(yè)活動。
5.1.1.2劃分作業(yè)活動方法
a按生產(工作)流程的階段劃分;
b按地理區(qū)域劃分;
c按裝置劃分;
d按作業(yè)任務劃分;
e上述幾種方法的結合。
5.1.2危險源辨識范圍
5.1.2.1所有常規(guī)和非常規(guī)的活動;
5.1.2.2所有進入作業(yè)場所人員的活動;
5.1.2.3所有作業(yè)場所內的設施。
5.1.3危險源辨識內容:危險源類別的'分類見附錄一
5.1.3.1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5.1.3.2人的不安全行為;
5.1.3.3作業(yè)環(huán)境的缺陷;
5.1.3.4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
5.1.4在危險源辨識過程中,要考慮三種狀態(tài)(正常、異常和緊急)和三種時態(tài)(過去、現在和將來)。
5.1.5危險源辨識方法具體內容見附錄二
5.1.5.1基本分析法
5.1.5.2工作安全分析法
5.1.6危險源辨識充分性的確認
a覆蓋已發(fā)生事故的原因;
b覆蓋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5.2風險評價
5.2.1風險評價采用直接評價法、mes法和ms法(mes法、ms法和風險程度的具體內容見附錄三)。
5.2.1.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直接評價法判定為重大風險(或不可承受風險):
a所有違反職業(yè)健康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的情況或屬于組織性行為且涉及的范圍較大、后果較為嚴重的其它違規(guī)(輕微的違章行為除外);
b近三年發(fā)生過重傷、死亡、重大財產損失(30萬元及以上)一次;或輕傷、非重大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下)三次以上,至今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仍有可能發(fā)生事故。
5.2.1.2除上述情況外,人身傷害事故采用mes法,單純財產損失事故采用ms法。
5.2.1.3風險分級
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即一、二級風險)屬政府部門級危險源;三級屬公司危險源;四級、五級屬車間(部門)級危險源。
5.2.1.4對5.1、5.2條款中記錄填寫《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表》,公司級危險源填寫《重大風險控制計劃表》,其中控制計劃為“制定目標管理方案”的填寫《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表,并填寫《重大危險源清單》。
5.3匯總和調整工作
為了確保全員參與、辨識充分,采取三級辨識二級評價的方法!都窗嘟M、車間(部室)、公司三級辨識,車間(部室)、公司二級評價。》
5.3.1各車間(部室)對所屬各班組;公司對所屬各車間(部室)上報的危險源辨識評價表分別進行匯總。匯總過程中對所列出的危險源可合并同類項,但要指出危險源所涉及的作業(yè)活動。
5.3.2生產安環(huán)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各車間(部室)上報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和確認,結果上報公司。
5.4風險控制策劃
5.4.1風險控制措施選擇的優(yōu)先順序:
首先考慮消除風險(如技術、工藝改造);其次考慮降低風險(如增設安全監(jiān)控、報警、連鎖裝置或隔離措施);再次考慮采用個體防護裝置。
5.4.2風險控制措施:
5.4.2.1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由公司主管部門和廠充分討論確認后,制定重大風險控制計劃,公司生產安環(huán)部根據控制計劃組織實施,公司主管部門進行跟蹤監(jiān)督、檢查。二級以上(含二級)風險,應及時上報政府有關安全監(jiān)督行政部門備案。
5.4.2.2三級風險,生產安環(huán)部和相關車間(部室)討論確認后,制定風險控制計劃,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所屬單位實施控制計劃,生產安環(huán)部進行監(jiān)督、檢查。四至五級風險,由各車間(部室)制定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5.4.3生產安環(huán)部每月組織一次對三級危險源監(jiān)督檢查,重點檢查職能單位的三級危險源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各類安全監(jiān)測與監(jiān)測設備設施維護情況、安全防護設施維護情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崗位職工按章操作情況、職工應急預案與處置方案的掌握情況;各車間(部室)每月進行一次對本單位三級危險源的檢查,重點檢查各類安全監(jiān)測與監(jiān)測設備設施維護情況、安全防護設施維護情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崗位職工鞍章操作情況、職工應急預案與處置方案的掌握情況;作業(yè)區(qū)(班組)每月對四級、五級危險源的檢查,重點檢查各類安全監(jiān)測與監(jiān)測設備設施維護情況、崗位職工鞍章操作情況、職工應急預案與處置方案的掌握情況。
5.5危險源的更新
5.5.1各單位每年按本文件對危險源進行更新確認,并將確認結果于七月底前報公司生產安環(huán)部。
5.5.2對屬于公司管理的建設項目,在施工前,設備技術部組織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工作,以便對工程承包商提出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風險控制的具體要求。并將結果報生產安環(huán)部備案。
5.5.3當下述情況發(fā)生變化時,各單位應及時辨識危險源,更新(或補充)危險源辨識的相應表格。
5.5.3.1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等發(fā)生變化;
5.5.3.2各各車間(部室)的工藝、技術、作業(yè)環(huán)境、設備、設施等發(fā)生變化或更新;
5.5.3.3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后的責任單位,要對相應的作業(yè)活動進行危險源重新識別、評價,評價結果在事故處理結束5個工作日內,報生產安環(huán)部備案(書面和電子版)。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4
1、總則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和崗位風險控制,預防事故發(fā)生,實現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的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制定本制度。
1.1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裝置、設備、設施、貯存、運輸的風險評價與控制,適用于是作業(yè)現場、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與非正常情況,包括新改擴建項目的規(guī)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拆除、報廢各階段的風險評價、風險控制、風險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險源的風險管理。
2、管理職責
2.1安全生產部是風險評價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確定公司內部風險評價標準,考核、驗收并指導各服務部的風險評價、控制效果。
2.2各服務部安全員負責組織本部門風險評價工作,負責建立、更新本部門重大危險源檔案,負責本部門風險的分析記錄、審查與控制效果驗收。
2.3各級崗位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工作。
3、管理內容
3.1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風險控制活動的實施步驟
3.1.1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主持風險評價活動,成立評價組織。
3.1.2收集識別國家、行業(yè)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職工學習與之相關的內容。
3.1.3全員以崗位為部門對作業(yè)活動進行分解。
3.1.4以崗位為部門收集整理辨識危害因素、風險評價結果及控制措施,逐級進行討論簽字后,提交本部門評價組織。
3.1.5評價組織成員通過定性或定量評價,確定評價目標的風險等級。
3.1.6辨識出的重大危險源,評價組織成員必須實施現場檢查,明確危險有害因素。
3.1.7評價組織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風險評價等級。
3.1.8安全生產部根據評價結果,分析風險控制管理等級,根據管理等級對風險控制措施進行實施與管理。
3.2風險控制措施的選擇控制措施時,應考慮:
3.2.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2.2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
3.2.3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
3.3控制措施的內容應包括:
3.3.1工程技術的措施,采取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先進的裝備,實現本質安全;
3.3.2管理措施。學習吸取先進的管理經驗,規(guī)范安全管理;
3.3.3教育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段,達到提高從業(yè)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的目的;
3.3.;4個人防護措施,根據崗位職業(yè)衛(wèi)生需要配備的防護用品,保證防護用品質量,減少職業(yè)傷害和職業(yè)危害。
3.4風險等級的分級管理
3.4.1確認為重大和較大風險等級的,由公司進行管理。各服務部逐級設置風險控制設施,由公司領導最終簽字確認。安全生產部監(jiān)督控制措施的實施,定期監(jiān)督檢查,確保重大和較大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3.4.2確認為中等風險等級的,由部門進行管理。部門逐級設置風險控制措施,由部門領導最終簽字確認。部門主管人員監(jiān)督控制措施的實施,定期監(jiān)督檢查,確保中等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3.4.3確定為可接受風險等級的,由班組進行管理。班組監(jiān)督控制措施的實施,并定期監(jiān)督檢查,確?山邮茱L險控制的'持續(xù)有效性。
3.5風險評價時機與頻次
3.5.1安全生產部不間斷的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采取切實可行的控制措施控制風險,每年至少對風險控制結果檢查、評審一次,確認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3.5.2風險評價一般于每年9至10月份由安全生產部組織一次,當下列情況發(fā)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3.5.2.1有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guī)或其他要求出臺時;
3.5.2.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時;如: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3.5.2.3作業(yè)現場、生產經營活動非正常進行時;
3.5.2.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產生新的認識時;
3.5.2.5組織機構發(fā)生大的調整時。
3.6風險管理的培訓
定期對職工進行風險管理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及其他要求;危險因素識別、風險評價方法;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結果,風險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等。增強職工的風險意識,使其認識到所在崗位的風險,并掌握控制風險的技能。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5
1、制定全院統(tǒng)一的壓瘡風險評估單;颊呷朐汉筒∏樽兓瘯r,及時評估壓瘡危險因素。
2、風險因素評估≤14分者懸掛“防壓瘡”警示牌,并填寫“壓瘡風險評估單”,每周評估1~2次,同時建立翻身卡,加強基礎護理,落實各項措施。
3、院外帶入壓瘡,填寫“壓瘡風險評估單”,每班觀察記錄,同時建立翻身卡,加強基礎護理,落實各項措施,避免帶入壓瘡加重和發(fā)生新的壓瘡。
4、護士長督促指導護士認真落實護理措施,及時客觀記錄。
5、對符合上報條件的'患者進行壓瘡上報并登記。上報條件:
。1)院外帶入壓瘡;
(2)風險因素評估≤14分者;
(3)院內新發(fā)壓瘡。
6、上報程序:病區(qū)護士對符合上報條件的患者填寫壓瘡上報表,本班內報送科護士長,極高危易發(fā)壓瘡如高度水腫、極度消瘦、強迫體位、醫(yī)囑制動、病情不允許翻身者(如大手術后病情變化、呼吸、心跳驟停等)需在2小時內上報科護士長,同時在醫(yī)療記錄或護理記錄中有相應說明?谱o士長接到上報后,及時到病區(qū)核實、檢查、提出指導意見并反饋、記錄檢查結果。必要時組織片內護理會診或申請院內會診。對極高危易發(fā)壓瘡患者護士長和科護士長分別及時上報護理部。
7、院內發(fā)生的壓瘡,及時匯報科護士長和護理部,護理部組織相關人員提出鑒定意見,非預期性壓瘡科室填寫不良事件上報表報護理部。非預期性壓瘡適當扣除科室護理質量分和給予一定獎金處罰。
8、發(fā)生院內壓瘡隱瞞不報的加倍處罰。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6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正確處理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關系,提高各部門各年級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影響穩(wěn)定的學校矛盾,推進民主文明和諧的靈中校園建設,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稱的重大事項是指在學校發(fā)展過程中涉及到的全體師生員工利益的決策、政策、建設項目和改革措施。開展重大事項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堅持“事前評估、防患未然”、“誰主管、誰負責”、“兼顧全體教職員工的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原則。
一、范圍和內容
(一)涉及較大范圍全體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土地、工程建設、購置應品的決策;
(二) 涉及較大范圍的征地拆遷和安置問題的決策;
(三) 涉及學校發(fā)展和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
(四) 涉及到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決策;
(五) 涉及建設項目的重大決策;
(六)涉及福利待遇方面的重大決策;
(七) 涉及環(huán)境衛(wèi)生方面的重大決策;
(八) 執(zhí)行重大事項出臺前和重點投資開發(fā)工程建設實施前維穩(wěn)風險評估制定相應措施的事項。
二、責任主體
1、 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責任主體是作決策、出政策、上項目的部門和年級。涉及多部門職能交叉的,由牽頭部門(單位)負責。
2、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實行校長辦公室、各職能部門、各年級、各班級分級負責制。
3、學校維穩(wěn)領導小組負責抓好學校穩(wěn)定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督促。
三、實施程序
1、 對涉及到第一條規(guī)定內容之一的事項,由評估責任主體成立專門的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小組,明確一名責任領導,邀請有關專家和相關單位人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群眾代表參加,進行風險評估。
2、 風險評估按下列程序進行。
制定評估方案。風險評估小組負責制定評估方案,明確組織形式、時間安排及具體要求。評估方案必須書面報告維穩(wěn)領導小組。
開展民意調查。風險評估小組按照評估方案,就擬定事項在實施地區(qū)進行公告、公示以及采取發(fā)放征求意見表、設置征求意見箱、召開座談會、開通熱線電話和電子信箱等方式廣泛征求意見;要特別注重征求與擬定事項有直接利益關系群眾的意見,并對群眾的意見、建議進行收集、歸納、整理,形成客觀真實反映廣大群眾意愿的文字材料,作為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的依據。
組織進行評估。風險評估小組在廣泛征求民意的基礎上,深入討論 、研判和科學論證,準確反映民意調查情況,形成明確的評估意見。
編制評估報告。風險評估小組根據分析論證意見,形成評估報告,內容包括決策事項、評估過程、評估結論、評估依據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該報告由參加評估論證會議的成員簽名。
評估報告的運用。風險評估小組應根據評估報告結論,對重大事項作出同意實施、暫緩實施或不準實施的`定性意見。
(一) 對符合國家政策,相關工作已經到位,風險較小的重大事項應同意實施;
(二) 對決策正確并急需實施,但存在一定風險的事項,實施主體應制定維護穩(wěn)定工作方案和應急方案,有針對性地做好相關工作,分步實施;
(三) 對決策正確,但多數群眾不理解、不支持,或超出群眾承受能力的事項,應暫緩實施;
(四) 對違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事項,應不準實施。
提交評估報告。責任主體必須將風險評估報告報學校維穩(wěn)領導小組、縣教育局相關部門。
。ㄎ澹 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責任主體對經評估付諸實施的重大事項,堅持全程跟蹤并做好后續(xù)工作,及時發(fā)現并協(xié)調相關部門化解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完善相應措施,確保決策、政策的正確貫徹執(zhí)行、項目建設和改革措施的順利推進。
四、責任追究
1、 對應進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而不組織評估,或雖組織評估但化解和處置措施不落實,導致引發(fā)大規(guī)模集體上訪或發(fā)生群體 性事件的,應對有關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2、 責任追究由學校維穩(wěn)領導小組根據有關規(guī)定,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并實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7
第一條(目的)為規(guī)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主要內容)本規(guī)定適用于國務院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及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構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原則、范圍、程序和結果處理等工作。
第三條(職責職能)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組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依法采取相應的監(jiān)測、檢測、通報和監(jiān)督措施。
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提出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第四條(原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以監(jiān)測信息和科學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為基礎,遵循科學、透明和個案處理的原則。
第五條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依據本規(guī)定和章程進行風險評估,可以委托有關技術機構具體承擔相關科學數據、技術信息、檢驗結果的收集、處理、分析等任務。
風險評估經費由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負責。
第六條(獨立性)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以及承擔風險評估任務的機構應獨立開展風險評估,保證風險評估結果的科學、客觀和公正。
第七條(評估范圍)以下情形經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
(一)為制定或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提供科學依據的;
(二)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或者接到舉報發(fā)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組織進行檢驗后認為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
(三)國務院農業(yè)行政、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并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的;
(四)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國務院農業(yè)行政、質量監(jiān)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根據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風險評估的建議,并同時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
(一)發(fā)現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隱患的;
(二)因科學技術發(fā)展,需要對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進行重新評估的;
(三)為確定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重點品種的需要的。
第九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提出風險評估建議應提供《風險評估項目建議書》,并盡可能提供相關的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信息、科學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第十條(與食用農產品風險評估關系)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國務院農業(yè)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已有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的結果等相關資料,向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通報。
第十一條(不予評估的情形)對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提出意見,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可以作出不予評估的決定:
(一)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存在違法行為,通過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可以解決的;
(二)對于食品安全風險較低或者可以通過簡單的風險管理措施解決的而缺乏評估必要性的;
(三)國際已有風險評估結論且適于我國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發(fā)現有新的科學數據和有關信息證明仍有必要開展風險評估的,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應重新做出風險評估的決定。
第十二條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規(guī)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guī)定,確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計劃和優(yōu)先評估項目。
第十三條(任務說明)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時,應向提出風險評估建議的部門收集以下信息:
(一)危害的.性質、涉及的食品種類、食品數量和分布范圍;
(二)危害進入食品的途徑和含量;
(三)危害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
(四)危害涉及的人群和數量;
(五)國內外現有的監(jiān)督管理措施;
(六)其它與風險評估相關的信息。
第十四條(任務下達)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以《風險評估任務書》的形式向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風險評估任務書》應包括風險評估的目的、需要解決的問題和結果產出形式等內容。
第十五條(制定評估方案)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根據評估任務提出風險評估實施方案,報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備案。
對于需要進一步補充信息的,可向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提出數據和信息采集方案的建議。
第十六條(實施評估)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按照評估方案,遵循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和風險特征描述的結構化程序開展風險評估。
第十七條(風險交流)風險評估過程中,受委托承擔風險評估具體任務的風險評估機構應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需要,及時提交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對于風險評估過程中需要進一步補充數據才能進行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向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做出報告和工作建議。
第十八條(評估結果)風險評估機構應當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要求的時限內提交風險評估結果,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審議通過后上報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和有關風險評估機構應對風險評估結果和報告負責。
第十九條(應急評估)發(fā)生下列情形,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立即研究分析,對需要開展風險評估的事項,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立即成立臨時工作組,制定應急評估方案。
(一)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二)公眾高度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需要盡快解答的;
(三)國務院有關部門監(jiān)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應急評估建議的;
(四)處理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國際貿易爭端需要的;
(五)其它需要通過風險評估解決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十條(進行評估)臨時工作組按照應急評估程序和應急評估方案進行風險評估,及時向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提出風險評估結果報告。
第二十一條(公布結果)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向社會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
風險評估結果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guī)定用語定義如下: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指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所進行的科學評估,包括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風險特征描述等。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對健康有潛在不良影響的生物、化學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狀況。
危害識別:指對食品中可能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某種危害的定性描述。
危害特征描述:指定性或定量分析危害的量效反應關系或危害作用機理。
暴露評估:不同人群攝入某種危害的定性或定量分析。
風險特征描述:根據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評估的結果,綜合分析該危害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嚴重性和可能性。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編制依據為加強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減少各類事故,保障從業(yè)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項目的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六鎮(zhèn)高速3標項目經理部橋梁工區(qū)。
第三條、橋梁工程安全方針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落實質量、安全、工期、優(yōu)質、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項目施工任務,規(guī)范我標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業(yè)行為,創(chuàng)建安全生產標準工地。
二、橋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責任事故。
2、杜絕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
3、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事故。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
一、為加強橋梁工區(qū)安全管理工作,項目經理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任組長、副經理及總工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對橋梁工程建設過程中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二、工區(qū)成立了以工區(qū)主任為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區(qū)主任是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全面責任;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日常工作,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監(jiān)督、檢查及管理責任;其他負責人及成員,按照各自分工負有相應安全責任。
第五條、安全教育和檢查
一、安全教育
1、堅持安全教育和專業(yè)技術培訓制度,加強對各級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基礎教育和技術培訓。
2、對擔負橋梁重點工程項目和重要崗位的人員如焊接、登高作業(yè)、起重等,要重點培訓、持證上崗。
3、抓好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宣傳教育,要設立固定的'安全宣傳標語、安全警示和安全警告標志。
4、建立施工安全準備工作驗收制度,每項工程開工前驗收內容主要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機械設備是否符合技術和安全規(guī)定,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發(fā)生的危險情況是否有預防措施等。
二、安全檢查
1、定期安全檢查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項目經理主持,質檢安全科牽頭,工程科、物資裝備科、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參加。
2、不定期安全檢查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施工任務、氣候環(huán)境等情況,工區(qū)要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同時專職的安全員進行日常的巡回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防洪、防火、防觸電、防物體打擊、防盜、防高空墜落等;安保部組織,各部門參加。
3、專項安全檢查對橋梁工程不定期地進行專業(yè)性安全檢查。檢查由項目質檢科主持,各部門參加,檢查的內容和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施工安全檢查針對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術、施工安全作業(yè)等認真檢查仔細并做好記錄。對安全檢查發(fā)現的不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簽發(fā)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跟蹤驗證。
第六條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基本安全要求工地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圍護設置,入口處一般應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牌,并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概況表(或稱“施工公告”)、安全紀律(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使進入該工地員工,能對該工程的概況有一個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運輸工地主要道路應與主要臨時建筑物道路連通。場內運輸道路應盡量減少彎道和交叉點。頻繁交叉處,必須設有明顯警告標志。
3、材料堆放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預制構件、施工設施構件等)都應該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規(guī)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wěn)固。各類材料堆放不得超過規(guī)定高度。
4、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設施如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防護罩、各種限制保險裝置都必須齊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確實需要移動時,必須經工地施工管理負責人同意,并需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復原。
5、安全標識、標牌施工現場除應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外,危險部位還必須懸掛按照《六鎮(zhèn)高速施工標準化管理手冊》規(guī)定的標牌。夜間有人經過坑洞等處還應設紅燈示警。
6、安全防護內容參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85)、《起重機械超載保護裝置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2602-90)、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程》(jgj126-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01)、 《現場施工安全防護用品標準與使用》(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安全文明施工根據環(huán)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塵工作,不準亂排、亂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棄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條件或有要求的道路與場地應平整、硬化、暢通,并有交通標志。
8、施工機械設備對進入現場施工的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并在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應定期對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等進行維修保養(yǎng),保證各類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的完好、有效。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9
1、目的
為切實抓好項目公路橋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工作,在施工階段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開展定向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風險估測,增強施工安全風險意識,改進施工措施,規(guī)范預案預警預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風險,嚴防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降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公路橋梁、隧道施工建設安全。
2、編制依據
依據《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2022年4月),結合項目工程實際,特制度本制度.
3、術語定義
風險:某一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的組合。
施工安全風險評估:針對工程施工過程中各項作業(yè)活動、作業(yè)環(huán)境、施工設備、危險物品等所潛在風險進行風險源辨識、風險源分析、風險估測的系列工作。
4、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目公路橋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管理。
5、職責
5.1各施工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結論,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對項目施工過程實施預警控制。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yè)活動(施工區(qū)段)的風險控制,還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5.1.1重大風險源的監(jiān)控與防治措施、應急預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后,由建設單位組織論證和復評估。
5.1.2施工單位應建立重大風險源的監(jiān)測和驗收、日常巡查、定期報告等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5.1.3施工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在工程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與交底;施工現場應設立相應的危險告知牌。
5.1.4適時組織對典型重大風險源的應急救援演練。
5.1.5當專項風險等級為ⅳ級(極高風險)且無法降低時,必須提高現場防護標準,落實應急處置措施,視情況開展第三方施工監(jiān)測;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5.2監(jiān)理單位在審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急預案時,應同時審查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無風險評估報告,不得簽發(fā)開工令。
5.2.1工程開工后,監(jiān)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并以記錄。對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隱患應及時指出并督促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5.3風險評估報告經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應向建設單位報備。建設單位應對極高風險(ⅳ級)的施工作業(yè),組織專家或安全評估機構進行論證和復評估,提出降低風險的措施建議;當風險無法降低時,應及時調正設計、施工方案,并向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5.4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應遵循動態(tài)管理的原則,當工程設計方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隊伍等發(fā)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5.5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應遵循動態(tài)管理的原則,當工程設計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隊伍發(fā)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6、評估范圍
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范圍,由各施工單位根據自身工程建設條件、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工程建設經驗,并參考以下標準確定。
6.1橋梁工程
6.1.1多跨或跨徑大于40m石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150m的鋼筋混凝土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350m的鋼箱拱橋,鋼桁架、鋼管混凝土拱橋;
6.1.2跨徑大于或等于140m的鋼式橋,跨徑大于400m的斜拉橋,跨徑大于1000m的懸索橋;
6.1.3墩高或凈空大于100m的橋梁工程;
6.1.4采用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新技術的特大橋、大橋工程;
6.1.5特殊橋型或特殊結構橋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1.6施工環(huán)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橋梁工程。
6.2隧道工程
6.2.1穿越高地應力區(qū)、巖溶發(fā)育區(qū)、區(qū)域地質構造、煤系地層、采空區(qū)等工程地質或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隧道,黃土地區(qū)、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6.2.2淺埋、偏壓、大跨度、變化斷面等結構受力復雜的隧道工程;
6.2.3長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級圍巖連續(xù)長度超過50m或合計長度占隧道長度全長度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6.2.4連拱隧道和小凈距隧道工程;
6.2.5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隧道工程;
6.2.6隧道改擴建工程;
6.2.7施工環(huán)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隧道工程。
7、評估方法
7.1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分為總體風險評估和專項風險評估。
7.1.1總體風險評估。橋梁或隧道工程開工前,根據橋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質環(huán)境條件、建設規(guī)模、結構特點等孕險環(huán)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橋梁或隧道工作施工期間的整體安全風險大小,確定其靜態(tài)條件下的安全風險等級。
7.1.2專項風險評估。當橋梁或隧道工程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時,將其中高風險的施工作業(yè)活動(或施工區(qū)段)作為評估對象,根據其作業(yè)風險特點以及類似工程事故情況,進行風險源普查,并針對其中的.重大風險源進行量化估測,提出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7.2評估方法應根據被評估項目的工程特點,選擇相應的定性或定量的風險評估方法。具體評估方法的選擇,可參照《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
8、評估步驟
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制定評估計劃、選擇評估方法、開展風險分析、進行風險估測、確定風險等級、提出措施建議、編制評估報告等方面。評估步驟一般為:
8.1開展總體風險評估。根據設計階段風險評估結果(若有),以及類似結構工程安全事故情況,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項目孕險環(huán)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施工中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確定項目總體風險等級。
8.2確定專項風險評估范圍?傮w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高度風險)及以上橋梁或隧道工程,應進行專項風險評估。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或隧道工程可視情況開展專項風險評估。
8.3開展專項風險評估。通過對施工作業(yè)活動(施工區(qū)段)中的風險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基礎上,確定重大風險源和一般風險源。宜采用指標體系法等定量評估方法,對重大風險源發(fā)生事故的概率及損失進行分析,評估其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與嚴重程度,對照相關風險等級標準,確定專項風險等級。
8.4確定風險控制措施。根據風險接受準則的相關規(guī)定,對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yè)活動(施工區(qū)段),應明確重大風險源的監(jiān)測、控制、預警措施以及應急預案。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隧道工程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按照成本效益原則確定相應的風險源控制措施。
9、評估組織與評估報告
9.1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原則上由項目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當被評估項目含多個合同段時,總體風險評估應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專項風險評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單位具體實施。
9.1.1當施工單位的經驗或能力不足時,可委托行業(yè)內安全評估機構承擔相關風險評估工作。
9.2評估工作負責人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經驗,并有參與類似工程施工的經歷。
9.3風險評估工作應形成書面報告。評估報告應反應風險評估過程的主要工作。報告內容應包括評估依據、工程概況、評估方法、評估步驟、評估內容、評估結論及對策建議等。評估結論應當明確風險等級、可能發(fā)生事故的關鍵部位、區(qū)域或節(jié)點、事故可能性等級、規(guī)避或者降低風險的建議措施等內容。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10
1、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電網建設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電網建設安全施工水平,加強和規(guī)范施工風險的評估管理,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廣東電網公司電網建設的具體情況,制訂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于廣東電網公司新建、擴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110千伏及以下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參照此辦法進行。具體規(guī)定由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2、依據和參照文件
2.1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南方電網計[2004]27號
2.2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和環(huán)境管理“三欣”標準評價體系》
2.3 《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規(guī)范》(gb/t28001-2001)。
2.4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
3、定義
3.1輸變電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擴建和改造的輸電線路工程和變電站工程。
3.2運行管理部門――指承擔諸如電力、公路、鐵路、航道、通信等各種設備、設施、物業(yè)管理等的有關部門。
3.3建設單位――指受廣東電網公司(業(yè)主)委托的承擔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建設的相關部門。
3.4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指在電力生產設備附近或在帶電區(qū)域內施工、與運行設備有關聯或因施工改變運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為指導工程項目或施工項目、作業(yè)活動按預定目標實施的書面文件,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業(yè)指導書等。
4、職責
4.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各類施工項目的施工方案,評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提出處理措施。
4.2監(jiān)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4.3各建設單位負責對已經監(jiān)理單位審查的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或批準,并協(xié)調解決有關問題。(或者由建設單位通知有關部門,監(jiān)理單位組織方案審查會,經各方通過的方案,由監(jiān)理批準實施。)
對不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經監(jiān)理單位審查后,報建設單位備案。
4.4建設單位對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或安全風險等級評為5級的施工方案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和協(xié)調,并報省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5省公司運行管理部門、其他相關部門參與工程管理部門組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為最終批準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資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在輸變電工程建設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動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項目和重要施工項目、危險及特殊作業(yè)項目、惡劣氣候及惡劣條件下的施工作業(yè)項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運行的其他施工項目(見《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附錄a和附錄b),必須編制含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對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是評價當施工方案失敗或不能按預期目標實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嚴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風險等級根據預計的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來劃分,見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嚴重程度評估表
事故嚴重等級
事故后果
參考標準
輕微
人員輕傷事故
施工機械一般損壞
電力生產設備故障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
10萬元以上
一般
人員重傷事故
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文《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
施工機械嚴重損壞
電力生產設備故障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損失一般
50萬元以上
嚴重
人員死亡事故
施工機械重大損壞
電力生產設備事故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損失重大
100萬元以上
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
1、區(qū)域電網解列
2、負荷損失10萬千瓦時以上。
表二風險等級評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嚴重程度
極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輕微
1級
2級
3級
一般
2級
3級
4級
嚴重
3級
4級
5級
注:1級-可忽略風險2級-可容許風險3級-中度風險4級-重大風險5級-不可接受風險
5.3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對事故的可能性,必須考慮施工時的氣候條件、作業(yè)環(huán)境條件(如夜間施工等),對人為失誤、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緊急等情況應考慮在內。
5.4施工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
5.4.1施工方案編制前必須識別現場風險源(危險點)、施工項目涉及的相關方對施工項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現場風險源的識別: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5.4.2施工方案選擇應綜合考慮現有的施工技術水平、資源能力水平和相關方對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設目標要求。
5.4.3施工方案編制必須識別所采取的技術措施可能對電網設備、系統(tǒng)安全穩(wěn)定運行增加的新的風險,并提出相應控制措施或應急措施。
5.4.4在審批施工方案時,應把滿足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為優(yōu)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風險等級水平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及以上時,應重新選擇和評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確沒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經監(jiān)理審查后,分別報請相關的運行管理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協(xié)調解決。
5.5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查
5.5.1監(jiān)理單位應對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觀性。
5.5.2監(jiān)理單位應對重要項目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從“人(施工單位資質、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施工人員熟練技能、精神狀態(tài)等)、機(機械設備、電源設備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貨商資質、原材料出廠合格證、進場復測報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藝、作業(yè)指導書、規(guī)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環(huán)(地質、氣候、雨季、臺風、夜間施工、周圍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個方面評估。
5.5.3經監(jiān)理單位審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凡涉及運行安全的,施工單位必須報送建設單位備案,需有關部門協(xié)調的還要進行協(xié)調,其中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或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施工單位還必須報請建設單位和有關單位審查和批準方可施工;對不涉及運行安全的,經監(jiān)理審批后報送建設單位備案。
5.6各級工程建設管理部門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
5.6.1工程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jiān)理、運行等有關部門對涉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或由監(jiān)理組織,建設單位召集,協(xié)調意見后監(jiān)理批準。)
5.6.2根據工程特點(工程項目的物點、性能、工程進行的條件、內外環(huán)境等),對安全風險項目進行定性分析確定,找出施工實施中有可能對人身及電網安全影響最大的風險項目,對其發(fā)生的后果進行定性分析。
5.6.3以確保人身、電網安全為前提,進行風險成本及風險處理成本評價,確立是否可以接受風險,進行權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建設單位還必須報請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和批準。
5.6.5規(guī)避安全風險,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對嚴重危害人身及電網安全的方案,予以否決,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另行編制新的方案,重新報審。
5.6.5.2要求運行等相關部門提供充分條件,制訂相應的預案,降低安全風險等級至3級及以下后再批準方案實施。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風險管理,及時識別、系統(tǒng)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承受度和風險應對策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等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公司經營活動中與公司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包括戰(zhàn)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和法律風險等。
本制度所稱風險評估是指通過對基于事實的信息進行分析,就如何處理特定風險以及如何選擇風險應對策略進行科學決策。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各部門為公司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責任機構,具體職責:
。ㄒ唬⿲窘洜I活動中的風險進行識別;
。ǘ⿲ψR別的風險進行評估,辨識評估出風險等級并將中、高風險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管理層,上報內容應包括:風險發(fā)生地、發(fā)生原因、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ㄈ﹫(zhí)行審批后的風險應對預案,并及時反饋風險的應對、解決結果;
。ㄋ模⿲ψR別的風險進行監(jiān)控,發(fā)生變化時重新評估,并根據新辨識評估的風險等級進行相應的處理;
。ㄎ澹┠曛、年度對風險評估管理工作進行總結。
第四條公司企劃部門為公司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具體職責:
。ㄒ唬┴撠熤贫ü镜娘L險評估方案;
。ǘ┴撠熃M建風險評估工作小組;
。ㄈ┴撠煂徍孙L險清單、應對預案;
。ㄋ模⿺M定公司風險評估報告,上報公司管理層。
。ㄎ澹┴撠熃⒔洜I環(huán)境監(jiān)控體系,切實監(jiān)控并記錄內、外部經營環(huán)境和條件的變化,以修正風險識別與評估。
。┴撠熃L險預警指標體系,要求各具體部門定期提供數據,進行指標分析;對于超過風險預警值的指標,應確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第五條財務部門的風險評估
(一)負責建立流程識別和應對會計法規(guī)、準則、制度的變化,評估對會計信息的影響。
(二)負責建立溝通渠道和流程參與公司業(yè)務操作流程的變化,評估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第六條公司管理層主要職責為:
(一)審定公司各部門風險管理工作職責;
。ǘ┡鷾曙L險應對預案;
。ㄈ┭芯、確定公司重大風險事項及應對預案;
。ㄋ模⿲彾▋炔繉徲嫴块T提交的公司風險管理方面的報告,并報董事會審議。
第七條董事會負責審議公司管理層提交的公司風險評估報告報告,批準風險管理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章風險評估的頻率
第八條風險評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根據實際需要增加評估的頻率。
第九條當出現下述情況時,應考慮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ㄒ唬┢髽I(yè)經營模式發(fā)生重大變動;
。ǘ┢髽I(yè)所使用的信息技術發(fā)生重大變動;
。ㄈ╆P鍵人員變動;
。ㄋ模┢髽I(yè)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發(fā)生重大變動;
。ㄎ澹┵彶⒌陌l(fā)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等等涉及到復雜的會計處理要求的事項發(fā)生;
。┢渌。
第四章控制目標的設定和傳達
第十條企業(yè)董事會應當按照戰(zhàn)略目標,設定相關的經營目標、財務報告目標、合規(guī)性目標與資產安全完整目標,并根據設定的目標合理確定企業(yè)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yè)務層次上的`可接受的風險水平。
第十一條公司董事會應定期更新和修正公司的戰(zhàn)略目標、經營目標、風險管理目標;
第十二條公司管理層應向各部門清晰傳達了公司的戰(zhàn)略目標、經營目標和風險管理目標(如通過工作準備會等),并進行目標分解。
第十三條公司企劃部負責風險評估方案的制訂,風險評估方案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zhí)行,風險評估工作由企劃部組建風險評估小組負責風險評估的具體工作。
第五章風險識別
第十四條公司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評估方案的要求,全面系統(tǒng)持續(xù)地收集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準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
第十五條公司各部門在進行風險識別時,可以采取座談討論、問卷調查、案例分析、咨詢專業(yè)機構意見等方法識別相關的風險因素,特別應注意總結、吸取企業(yè)過去的經驗教訓和同行業(yè)的經驗教訓,加強對高危性、多發(fā)性風險因素的關注。
第十六條各部門及子公司應廣泛、持續(xù)不斷地收集與本公司風險和風險管理相關的內外部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風險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戰(zhàn)略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yè)戰(zhàn)略風險失控導致企業(yè)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國內外宏觀經濟政策以及經濟運行情況、行業(yè)狀況,國內外產業(yè)政策、項目工程市場需求與供給狀況等與戰(zhàn)略有關的信息;
2.財務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yè)財務風險失控導致危機的案例,重點收集企業(yè)財務報表、資產質量、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現金流量、成本核算、資金結算等方面的信息;
3.市場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yè)忽視市場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yè)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主要客戶資信、競爭對手等方面的信息;
4.運營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yè)忽視運營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yè)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與企業(yè)治理、投資決策、項目管理、人力資源等各方面的信息;
5.法律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yè)忽視法律法規(guī)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yè)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國內外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以往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七條公司識別內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監(jiān)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yè)操守、員工專業(yè)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2.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yè)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開發(fā)、技術投入、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chuàng)新因素。
4.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5.營運安全、員工健康、環(huán)境保護等安全環(huán)保因素。
6.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十八條公司識別外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經濟形勢、產業(yè)政策、融資環(huán)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2.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穩(wěn)定、文化傳統(tǒng)、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4.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5.自然災害、環(huán)境狀況等自然環(huán)境因素。
6.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六章風險分析
第十九條公司各部門應當針對已識別的風險因素,從風險發(fā)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兩個方面進行分析。企業(y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風險類別確定科學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標準。具體如下:
表一:風險發(fā)生的可能性
表二:風險的后果或影響
第二十條企業(yè)應當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依據風險的重要性水平,運用專業(yè)判斷,按照風險發(fā)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對企業(yè)影響的嚴重程度進行風險排序,確定應當重點關注的重要風險。
風險程度定性分析表
注:
E =極高;要立刻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在風險減低前有關工作須完全禁止進行。
D =高風險;要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如有關工作現正在進行中,須提供有效監(jiān)控及緊急應變程序。
C =中等風險;須規(guī)定有關管理職責及指引把危害控制,或在可行下進一步減低風險,如有關風險可能產生嚴重的危害,應作進一步危害評估及加強控制。
B =可接受的風險;按正常運作程序管理,在不影響成本下可作進一步改善。
A =微不足道的風險;無須作任何行動,按慣常運作。
第七章風險匯總及應對預案
第二十一條企業(yè)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分析情況,結合風險成因、企業(yè)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yè)務層次上的可接受風險水平,確定風險應對策略。風險應對策略主要包括風險回避、風險承擔、風險管理和風險分擔經營。
第二十二條公司各部門應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編制風險清單,并制訂相應的應對預案,風險清單、應對預案須報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小組審核后,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八章風險評估報告及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小組負責編制風險評估報告,風險評估報告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核后,報公司董事會審議。
第二十四條風險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風險評估的范圍;
2、風險評估的方法;
3、風險清單;
4、風險應對預案;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應根據董事會批準的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實施,對風險應對預案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實時監(jiān)控,并及時反饋風險應對、解決的執(zhí)行情況。
第二十六條內部審計部門(或協(xié)同風險管理部門或小組)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具體部門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整改情況,形成檢查記錄。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及時修訂本制度,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 12
通過安全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減少安全風險的影響,以合理有效的管理行為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為做好本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組織機構及相應職責
成立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領導小組,明確人員職責。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組長負責安全風險評估的全面領導工作。
副組長負責指導組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風險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的搜集和編制以及施工中的動態(tài)風險管理工作。
組員負責制定計劃和策略,確定風險評估對象及目標、風險等級標準和接受準則,提出風險識別和評價方法,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風險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具體落實本制度規(guī)定的相關內容,積極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組員有權要求其他相關部門參與配合安全評估與管理工作。
第二條風險評估與管理原則
1、隧道風險評估應主要對造成人員傷亡、環(huán)境破壞、財產損失、工程經濟損失、工期延誤等風險事件進行評估;
2、風險評估是風險管理的基礎和重要工作內容,風險管理是風險評估的`目的,均應隨著項目建設各階段的推進而動態(tài)地進行;
3、隧道風險評估與管理目標為安全風險、環(huán)境風險、工期風險等;
4、隧道風險評估與管理應遵循以下基本流程:
第三條風險評估
1、確定風險的來源并分類,建立適合的風險指標體系。風險識別應提出風險指標和風險清單等結果。風險識別方法可采用核對表法、專家調查法、頭腦風暴法和層次分析法等。
2、風險估計和評價應建立合理、通用、簡潔和可操作的風險評價模型,并按下列基本程序進:
(1)對初始風險進行估計,分別確定各風險因素對目標風險發(fā)生的概率和損失。風險概率難以取得時,可采用風險頻率代替;
。2)分析各風險因素對目標風險的影響程度;
(3)評價初始風險等級;
(4)根據評價結果制定相應的風險處理方案和措施;
。5)對風險進行再評價,提出殘留風險。
3、風險估計和評價方法可采用專家調查法、風險矩陣法、層次分析法、故障樹法、模糊綜合評估法、蒙特卡羅法、敏感性分析法等。
第四條風險管理
1、風險管理應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將鐵路隧道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類風險降到可接受的水平,在此基礎上最大保障安全、保護環(huán)境、保證工期、提高效益。
2、風險管理是動態(tài)的過程,應根據施工環(huán)境的變化、工程的推進情況及時進行修正、登記及監(jiān)測檢查,定期反饋,隨時與建設、監(jiān)理單位溝通。
3、風險管理應首先針對工程特點、上階段風險評估成果、接受準則等制定風險管理計劃。
4、制定風險管理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
。1)確定風險目標、原則和策略;
。2)規(guī)定相關報告的內容及格式;
。3)提出階段性工作目標、范圍、方法與評估標準;
。4)明確工程參與各方的職責;
。5)組織開展各方自身與相互之間的風險管理及協(xié)調工作。
5、風險處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根據項目的風險評估結果,按照風險接受準則,提出風險處理措施。風險處理基本措施包括風險接受、風險減輕、風險轉移、風險規(guī)避。
。2)根據風險處理結果,提出風險對策表。風險對策表的內容應包括初始風險、設計或施工應對措施、殘留風險等。
。3)對風險處理措施結果實施動態(tài)管理。當風險在接受范圍內,隧道風險管理按預定計劃執(zhí)行至工程結束;當風險不可接受時,應對風險進行再處理,并重新制定風險管理計劃。
6、制定風險管理實施細則及應急預案,形成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7、風險監(jiān)測應符合下列規(guī):
。1)制定風險監(jiān)測計劃,提出監(jiān)測標準;
(2)跟蹤風險管理計劃的實施,采用有效的方法及工具,監(jiān)測和應對風險;
。3)報告風險狀態(tài),發(fā)出風險預警信號,提出風險處理建議。
8、風險管理的目的應使建設、監(jiān)理單位等各方了解風險現狀,保證相關單位各方共同利益,合理的分擔風險,避免重大損失。
9、在施工期間對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風險事件,應劃分預警分級。根據突發(fā)風險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性、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fā)展勢態(tài)可可控性等情況,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嚴重)和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第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要求執(zhí)行;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試行。
【風險辨識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危險源辨識與管理制度(精選7篇)08-14
風險管控管理制度09-18
醫(yī)療安全風險管理制度08-30
企業(yè)風險控制管理制度08-07
大企業(yè)稅收風險管理制度09-04
中班數學上下空間的辨識教案02-10
中班數學教案:上下空間的辨識01-08
風險資本與風險資本市場03-06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通用9篇)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