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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申請書

時間:2023-03-16 14:53:14 申請書 我要投稿

立案申請書(集合15篇)

  在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迅速的今天,申請書在現(xiàn)實生活中使用廣泛,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需要注意問題。那么大家知道正規(guī)的申請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立案申請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立案申請書(集合15篇)

立案申請書1

  刑事立案申請書

  申請人:張海軍,任占國等76人。

  代表人:張海軍,男,漢,1976年9月21日生,住石家莊市新華區(qū)農(nóng)機街37號1棟2單元602室。聯(lián)系方式:135********。

  代表人:張華彬,男,漢,1970年2月12日生,住石家莊市正定縣諸福屯鎮(zhèn)朱河村紅旗大街永進胡同9號。聯(lián)系方式:139*******。

  代表人:李廣華,男,漢,1959年11月14日生,住河北省冀州市官道李鎮(zhèn)衡三村45號。聯(lián)系方式:139******。

  申請事項:

  請求貴局依法對趙金鋼涉嫌詐騙一案進行刑事立案,依法追究趙金鋼的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趙金鋼,男,漢族,1971年8月5日生,身份證住址: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qū)天衢西路15號3號樓3單元301號。

  20xx年1月—8月期間,趙金鋼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由其所經(jīng)營的橋東石德黑馬收貨站(字號名稱:石家莊橋東石德黑馬收貨站;經(jīng)營者姓名:趙金鋼;組成形式:個人經(jīng)營;經(jīng)營場所:石家莊市橋東區(qū)七四零二院內193號;經(jīng)營范圍及方式:收貨點、服務)(簡稱黑馬收貨站)與76名申請人分別簽訂貨運合同,約定由黑馬收貨站負責運輸76名申請人的貨物運往山東德州,且約定收貨人提貨時由黑馬收貨站代收貨款,然后由黑馬收貨站支付給76名申請人,運輸費用采用提付

  的方式(詳見運單)。76名申請人基于所簽貨運合同,把所托運貨物交付給趙金鋼。然而,趙金鋼在收到收貨人支付的貨款共計636109元人民幣整后(詳見附表2),只向部分申請人返還了151495元人民幣整,其余大部份以種種理由拒付貨款給76名申請人,且占為己有,共計484614元人民幣整。目前,黑馬收貨站已通過20xx年度年檢,但營業(yè)執(zhí)照中注冊經(jīng)營地址“石家莊市橋東區(qū)七四二零院內193號”,已經(jīng)不是黑馬收貨站,趙金鋼本人已攜款潛逃,76名申請人的損失已無法追回。

  綜上,張金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與76名申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使76名申請人基于所簽貨運合同陷入錯誤認識而交付貨物;在趙金鋼收到收貨人所支付的貨款后,又隱瞞事實真相,編造種種理由,拒付貨款給76名申請人,以達到其非法占有76名申請人的貨款的'目的,且數(shù)額巨大,社會危害性嚴重,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關于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及《中和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向貴局提出立案申請,請求依法追究趙金鋼的刑事責任,以保障正常的交易秩序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

  此致

  石家莊市公安局橋東分局

  申請人:

  20xx年9月14日

立案申請書2

  申請人:陳解中,男,漢族,1974年1月14日生,湖南省冷水江市三尖鄉(xiāng)金塘村三組057號,身份證編號:432502197401146515。電話:13713867140或81068164。

  被申請人:李夢華,男,原系深圳市寶安區(qū)西鄉(xiāng)工業(yè)區(qū)深航公司汛達表業(yè)廠倉庫管理員,故意傷害申請人陳解中致右手殘廢。

  被申請人:林小姐(不清楚全名),女,系深圳市寶安區(qū)西鄉(xiāng)工業(yè)區(qū)深航公司汛達表業(yè)廠老板。不同意報案,并故意放走被申請人李夢華。

  請求事項:

  1、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被申請人李夢華實施立案偵查;

  2、以涉嫌包庇罪對被申請人林小姐實施立案偵查;

  3、將立案偵查的有關材料復制一份供申請人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元月31日就職于汛達表業(yè)廠,擔任六樓表帶部生產(chǎn)與品質管理員。 20xx年3月27日下午14點40分左右,申請人因要求更換生產(chǎn)工具遭到倉庫管理員即被申請人李夢華拒絕。申請人再三說明更換生產(chǎn)工具的原因,但仍然遭到李夢華拒絕。

  在嚴重影響生產(chǎn)的`情況下,申請人只好到寫字樓給香港老板即被申請人林小姐打傳呼匯報情況。林小姐通知二樓廠長譚風英速處理。

  未等譚風英上六樓,李夢華即從4米遠的距離跑過來,一邊罵申請人是小人不該告他狀,一邊拿起臺上的鏟皮刀用力扔向申請人。鏟皮刀落在臺面上又反彈到地下。當申請人彎腰撿起鏟皮刀正待廠長來處理時,李夢華即用雙拳猛打申請人臉、胸部等部位,申請人只好用雙手擋住臉部。誰知李夢華竟打到鏟皮刀背部,致使刀刃重傷申請人右手。

  同在六樓的鄧美芝(女)與李維典(男)聞聲迅速跑進寫字樓勸阻,方避免更嚴重后果發(fā)生。李維典見申請人右手流血,即扶申請人到二樓,由廠部梁啟余(男)和黃天生(男)送申請人到西鄉(xiāng)人民醫(yī)院治療。

  20xx年3月9日下午,被申請人林小姐與廠長一同到醫(yī)院向申請人問事發(fā)經(jīng)過。回廠后,林小姐即通知李夢華離廠。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申請人、申請人的老婆及妻弟再三要求向公安機關報案,可林小姐非但不報案,而且還有意放走了李夢華。

  在20xx年3月27日下午——20xx年3月29日下午這段長達兩整天的時間里,廠方無論是報案還是派保安扭送李夢華歸案,均是易如反掌之事。在林小姐通知李夢華走之前,李夢華仍在上班,如林小姐不有意放走李夢華,則李夢華不致跑掉。

  為了打擊犯罪,伸張正義,申請人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3條、第310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4條之規(guī)定,請求公安機關對被申請人李夢華、林小姐實施立案偵查。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

  申請人:

  20xx年5月 日

立案申請書3

  申請人:XXX,男,漢族,住四川省XXX鎮(zhèn)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依法對XXX、XXX、XXX等人刑事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4日下午1點20左右,犯罪嫌疑人XXX以商量房屋事宜把我騙至家中。之后XXX、XXX等人對我實施故意傷害,先向我頭部猛砍一刀,隨后另一犯罪嫌疑人用彈簧棒打我的背、膝蓋、頭等多處。XXX(兒子)送我到黃水醫(yī)院救治,醫(yī)生診斷為腦部血管斷裂需向上級醫(yī)院救治,隨后轉院到縣醫(yī)院,在途中本人昏迷。經(jīng)雙流縣醫(yī)院診斷為腦震蕩、頭皮挫裂傷伴隨頭皮血腫、全身多處軟組織擦挫傷。XXX等人的行為令在場的百姓無不恐懼,他們兩名請求公安機關嚴懲兇手。申請人認為XXX等人主觀上有犯罪的`故意,在客觀上也實施了傷害的行為,并且導致被害人嚴重受傷的后果,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

  綜上所述,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還百姓一個安全的生活環(huán)境,申請人特請求貴局對XXX等人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的行為依法予以刑事立案偵查。

此致

  雙流縣公安局

  申請人:

  二0xx年九月二十五日

立案申請書4

  申請人:____,女,漢族,___年__出生,住__省__縣__號,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對____涉嫌搶劫一案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____,女,漢族,現(xiàn)住四川省______.

  __年__月__號午后,___以自己的手機丟失自認為是申請人撿拾為由,來到申請人家里,當申請人剛打開院門,就被____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請人索要手機,申請人予以否認后,___就用拳腳對申請人進行毆打,發(fā)泄之后____離開。但是____在離開申請人住處大概一刻鐘后,又回到申請人的家里,再次對申請人進行毆打,并強行將申請人佩戴在身的價值__余元的一對金耳環(huán)搶下并欲離開,申請人將____拽住不讓其離開,在此情形下____強行將申請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時周圍鄰居___、___和申請人所在的___看見了案發(fā)情況,及時制止了____的.犯罪行為。然后___責令___將被搶的耳環(huán)還給申請人,___將耳環(huán)交給____后她就徑直離開。并且語言威脅“如果申請人不把手機還給她,她要殺申請人全家”。申請人后經(jīng)住院診斷治療為中度腦震蕩,身體多出軟組織損傷。

  綜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實,____主觀臆想申請人撿拾其手機,從而無理去鬧,以暴力傷害他人,特別是____在第一次對申請人進行暴力毆打離開后,再次回到案發(fā)現(xiàn)場,明顯是對第一次的毆打心存不解之氣,自認為自己的損失仍不能得到滿足,從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傷害申請人,并當場竊取申請人的財務,得手后即欲離開,犯罪行為已經(jīng)完成,構成犯罪既遂,且____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性質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guī)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謝麗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立案申請書5

  申請人:______,女,漢族,____年11月22日出生,住______號,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對______涉嫌搶劫一案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______,女,漢族,現(xiàn)住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午后,_____以自己的手機丟失自認為是申請人撿拾為由,來到申請人家里,當申請人剛打開院門,就被______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請人索要手機,申請人予以否認后,_________就用拳腳對申請人進行毆打,發(fā)泄之后______離開。但是______在離開申請人住處大概一刻鐘后,又回到申請人的家里,再次對申請人進行毆打,并強行將申請人佩戴在身的價值20xx余元的一對金耳環(huán)搶下并欲離開,申請人將______拽住不讓其離開,在此情形下___強行將申請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時周圍鄰居_________、_________和申請人所在的_________看見了案發(fā)情況,及時制止了___的犯罪行為。然后_________責令_________將被搶的耳環(huán)還給申請人,_________將耳環(huán)交給___后她就徑直離開。并且語言威脅“如果申請人不把手機還給她,她要殺申請人全家”。申請人后經(jīng)住院診斷治療為中度腦震蕩,身體多出軟組織損傷。

  綜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實,______主觀臆想申請人撿拾其手機,從而無理去鬧,以暴力傷害他人,特別是___在第一次對申請人進行暴力毆打離開后,再次回到案發(fā)現(xiàn)場,明顯是對第一次的.毆打心存不解之氣,自認為自己的損失仍不能得到滿足,從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傷害申請人,并當場竊取申請人的財務,得手后即欲離開,犯罪行為已經(jīng)完成,構成犯罪既遂,且______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質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guī)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謝麗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______公安局

  申請人:

  ___年___月___日

立案申請書6

  申請人:

  被申請人:縣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請求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富公刑不立字【XX】1號不予立案通知書》予以撤銷。

  復議請求

  請求貴局及時依法以詐騙、搶劫犯罪對a刑事立案偵查。

  事實和理由

  XX年2月21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提交《b控告a詐騙、搶劫案》的控告報案材料。被申請人以富公刑不立字[XX]1號不予立案。申請人對此不服,特向貴局申請復議,并希望貴局及時立案。申請人的具體依據(jù)如下:

  貴局所謂的沒有犯罪事實,是貴局認定事實錯誤,貴局不予立案的決定是錯誤的。

  XX年,富源縣大河鎮(zhèn)莊子山煤礦是申請人個人獨資企業(yè),a是申請人聘請的會計。a利用會計負責年檢的職務之便,冒用申請人的名義,提供虛假不全的材料,于XX年7、8月間注銷申請人獨資企業(yè),并采取同樣虛假手段設立申請人與a、c的合伙企業(yè),將申請人獨資企業(yè)篡改成合伙企業(yè)(名稱沒有變、法定代表人沒有變、公章沒有變,以便欺騙申請人)。

  XX年8月1日至XX年7月28日的5年期間,涉案企業(yè)所有收入都歸申請人個人所有,沒有分紅記錄、沒有合伙人會議記錄等有效證據(jù)證明a的主張【a單方書寫或偽造的或騙取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證據(jù)除外(法院已經(jīng)判決合伙不具真實性)】。已經(jīng)生效的(XX)富民初字第196號《民事裁定書》中,認定"結合本院調取的證據(jù),對莊子山煤礦為合伙企業(yè)的真實性,本院不予采信。""原告(a、c)對被告(b)質證的,本院調取的工商檔案第6、7、15、42、52頁不是被告(b)簽字蓋手印的質證意見無異議。"。

  a在虛假注冊合伙企業(yè)時提供的富云會師驗字(XX)第28號驗資報告(虛假驗資報告),因申請人"b"(實際是a)提供給富源云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的《合伙企業(yè)全體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驗資業(yè)務約定書》等不是b簽字摁手印。云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曲云會師決字【XX】第1號《撤銷驗資報告決定書》予以撤銷。

  XX年7月28日,a以煤礦經(jīng)營困難、資金短缺為由,將申請人煤礦"28.8%股份"轉讓給他人獲得1060萬元并協(xié)助他人進駐煤礦。申請人以煤礦屬于獨資企業(yè)為由阻止a轉讓股份,并阻止他人進駐煤礦。

  XX年5、6月間帶領幾十人強行進駐煤礦,致使一人受傷、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將煤礦強行占為己有。

  (XX)曲中行終字第31號《行政裁定書》以"訴訟時效為由駁回申請人的起訴,并沒有做出對企業(yè)性質的認定。

  綜上所述,以上事實足以證明a的行為構成詐騙、搶劫犯罪,被申請人應依法及時以詐騙、搶劫犯罪對a進行立案偵查。

  被申請人在沒有對控告人提供的證據(jù)材料及相關材料上的簽字、手印進行刑事鑒定的情況下,對a"沒有犯罪事實"的認定是錯誤的。

  根據(jù)《刑法》第399條第1款的規(guī)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

  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的規(guī)定:(2)對明知是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人,采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jù)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偵查、起訴、審判的;(3)采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jù)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較輕的追訴,或者使罪輕的人受較重的追訴的;(6)其他徇私枉法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被申請人涉嫌徇私枉法、瀆職侵權犯罪,應依法追究其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責任。

  請貴局查清事實,依法追究a的刑事責任,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富源縣公安局

  申請人:

  申請日期:

立案申請書7

  申請人:張光輝,男,漢族,住四川省雙流縣黃水鎮(zhèn)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依法對張燕瓊、張東莉、張嘯宇等人刑事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4日下午1點20左右,犯罪嫌疑人張燕瓊以商量房屋事宜 把我騙至家中。之后張嘯宇、張東莉等人對我實施故意傷害,先向我 頭部猛砍一刀,隨后另一犯罪嫌疑人用彈簧棒打我的背、膝蓋、頭等多處。張鵬浩(兒子)送我到黃水醫(yī)院救治,醫(yī)生診斷為腦部血管斷 裂需向上級醫(yī)院救治,隨后轉院到縣醫(yī)院,在途中本人昏迷。經(jīng)雙流縣醫(yī)院診斷為腦震蕩、頭皮挫裂傷伴隨頭皮血腫、全身多處軟組織擦挫傷。張燕瓊等人的行為令在場的'百姓無不恐懼,他們兩名請求公安機關嚴懲兇手。申請人認為張燕瓊等人主觀上有犯罪的故意,在客觀上也實施了傷害的行為,并且導致被害人嚴重受傷的后果,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

  綜上所述,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還百姓一個安全的生活環(huán)

  境,申請人特請求貴局對張燕瓊等人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的行為依法予 以刑事立案偵查。

  此致

  雙流縣公安局

  申請人:

  二0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立案申請書8

濟南市公安局警官先生:

  你們好;今年6月2日我到科院路派出所就十幾張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名人字畫丟失的事實報案,接警的警官做了筆錄后告訴我這屬于"家庭糾紛"--對此,我們有不同看法如下:

  首先我們來回憶一下許多人都看過的;中央電視臺d主持的一期《xx節(jié)目》中的一些內容:

  d:各位好,這里是《xx節(jié)目》,歡迎您進入我們今天的節(jié)目。我們今天請到演播室的嘉賓是中國政法大學的洪教授。洪教授,盜竊罪就是在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把別人的財物拿來占為己有了,就這么簡單。但是有一些情況可能比較復雜,比如說偷偷拿的是自己家的東西,在一個大家庭里面從大家庭的其他成員那塊兒拿東西,這樣的行為算不算盜竊。我們今天的案子就與此有關,來看一下記者調查。

  場景:XX年7月的一天,毛毛(化名)在南京女子監(jiān)獄看到了近兩年沒有見面媽媽。毛毛的媽媽d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XX年。d因盜竊入獄的消息傳出后,認識d的人都感到不能理解,大家都說d平時為人正值,經(jīng)濟收入也不錯,不可能和一個盜竊犯畫等號。

  d:洪教授,d因為懷疑自己的丈夫在離婚的時候有可能轉移財產(chǎn),所以她就在自己的婆家打開了兩個她認為是她丈夫的保險柜,并且把里面她認為是她丈夫的財產(chǎn)都拿出來了。那么這種發(fā)生在家庭內部的我們姑且把它也叫盜竊,和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講到的盜竊有沒有區(qū)別?

  洪道德:有。高法、高檢有(司法)解釋,像發(fā)生在家庭內部的這種相互占有的行為,一般不以盜竊論,像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主要是考慮到,比如說夫妻之間《婚姻法》規(guī)定,家庭財產(chǎn)為夫妻共有財產(chǎn),妻子拿丈夫的、丈夫拿妻子的,等于是拿自己的財產(chǎn),除非雙方事先有約定你是你的我是我的,有證據(jù)證明有約定的,這個構成是屬于個人財產(chǎn)了,正常情況下屬于共同財產(chǎn)。所以不能把這種行為當成一種盜竊犯罪來對待。

  從以上《xx節(jié)目》的案情和專家點評中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即便是夫妻關系,偷拿了屬于對方"共同財產(chǎn)"以外的財產(chǎn)也屬于盜竊行為!按照這個法理,如下偷拿了不屬于"共同財產(chǎn)"的行為更應該是一種盜竊行為:

  我父親1991年離休前曾任《大眾日報》的副總編兼紀委書記。所以,在全國有些著名書畫家來報社進行文化交流時給父親留下了一些"墨寶"。有的父親裝裱了以后在家里還懸掛過呢,這一點報社的有些離休人員都見過。當時任報社黨委書記的王煥清老人現(xiàn)在還健在,他應該能記得有哪些著名書畫家給我父親留過"墨寶"。記得有一次我在父母家,看到他把吳中奇以父親名字的最后一個字而寫給他的一個"龍"字裝裱后掛在墻上而閑談時;父親還說過"劉海粟還給我畫過一只牡丹呢"。

  因為個人歷史平反的問題,齊白石的關門弟子畢穎之曾多次找過我父親幫忙;有一次晚上8點左右我回家看望父母時發(fā)現(xiàn)墻上臨時懸掛了一幅長和寬都超過一米半的、沒有裝裱的一只母雞和一群小雞的圖,父母解釋說:畢穎之又來我們家了,他剛走,這是他送的畫。

  XX年10月6日我生母去世,同年,時年74歲的父親通過婚姻介紹所與時年59歲的e認識并辦理了結婚登記。XX年4月24日父親給我們留下了"屬于我的房產(chǎn)、家具、十幾幅字畫等財產(chǎn)由我的子女繼承"的遺囑。但是,XX年5月27日我父親去世后我們回家為父親辦喪事的時候,父親的鄰居們告訴我們:e已經(jīng)用出租車拉走了好幾車財產(chǎn):當我們進到屋內大體清點財產(chǎn)時,能發(fā)現(xiàn)和知道的是:空調、彩電、微波爐和名人字畫沒有了。因為e把我父親的戶口本和身份證等一切證件都帶走了,所以在需要派出所開具"殯葬證"的問題上就遇到了麻煩,對此我們對派出所的警官說"那么我們按家庭被盜報案吧",警官讓我們找管地段的警官……

  給父親辦完喪事后,6月2日我重新到科院路派出所就父親收藏的名人字畫下落不明的問題報案,派出所的人做完筆錄后告訴我:這是"家庭糾紛"案,讓我們到法院去解決問題。

  但是,我們的不同看法如下:

  1:通常發(fā)生了一件財產(chǎn)不翼而飛的情況后是應該到法院去報案嗎?所以,我在6月2日到派出所報案而接受筆錄的時候發(fā)現(xiàn)一個問題是:做筆錄的警官堅持"家庭糾紛"的說法是來源于他的一個想當然的看法:e既然轉移了其它財產(chǎn)也一定包括那些名人字畫。但是,現(xiàn)在的問題是:e一直堅持"俺沒有見過那些字畫"的說法。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是我們在法庭上出示了足夠的證據(jù)能證明我父親確實收藏過那些名人字畫,那么,如果e在法庭上來一個"可能董觀龍在和俺結婚前他就把那些名人字畫都送人了"的推理后,讓法庭怎么辦?又讓我們怎么辦呢?可能法庭還是建議我們再到公安部門申請立案偵察吧?

  2:如果到報社宿舍來了解一下,人們還會提供另外一個事實:我父親與e結婚后,在24小時都有保安人員在宿舍區(qū)值勤和巡邏的情況下,惟獨發(fā)生了我父親家的儲藏室被撬盜的情況!在人們"沒有外人作案"的議論中,隱含著就是田家人作案的意思。尤其是在我父親住院半年的時間里,在我們董家人日夜陪護在父親身邊的時候,e的女兒田輝和兒子田軍等人就經(jīng)常住到我父親家里來陪伴他們的`母親(這一點報社老干部處的處長和司機們也是知道的)。如果是e已經(jīng)是40歲左右的子女或者另外的人偷走了那些字畫的話;是否也是"家庭糾紛"呢?現(xiàn)在在沒有經(jīng)過立案偵察的情況下,憑什么就可以斷定是e拿走了那些名人字畫而做"家庭糾紛"的處理呢?

  3:就算是e承認拿走了那些名人字畫而不屬于財產(chǎn)不翼而飛的情況,那么,按照以上《xx節(jié)目》的當事人d的行為是盜竊行為的案例來說:e偷拿走了屬于我親生父母的"共同財產(chǎn)"的這種行為也應該返還吧?而現(xiàn)在的問題是:在誰也不承認拿走了那些財產(chǎn)的情況下難道不屬于盜竊行為嗎?

  總之,我們認為:法律的主要職責是維護社會次序和社會公德的,大多數(shù)人就是通過法律對一個個違反社會次序和社會公德的行為作出應有的懲罰后來理解法律的公正性的。

  難道我們的法律容許一個貪財?shù)呐思藿o一個正廳級離休干部4年后,就使這個離休干部去世后一生只有不到100元的銀行存款?

  難道我們的法律容許發(fā)生了一件價值20萬元以上的財產(chǎn)不翼而飛的案件后,一個"家庭糾紛"的結論就可以使盜竊分子逍遙法外了?

  最后,萬分盼望濟南市的執(zhí)法人員能按照法律而不是按照"習慣"偵察到這價值20萬元以上財產(chǎn)的最終下落,我本人也愿意承擔法律上因為"報假案"而應有的懲罰。

  以上申請當否?請各位警官指點。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申請日期:

立案申請書9

  申請人:xxx,女,生于1963年6月22日,住某市某區(qū)某鎮(zhèn)某村3組。電話:138xxxx2595。

  申請人:xxx,男,1962年8月23日出生,漢族,住址同上,系xxx丈夫,犯罪嫌疑人樊乙肆意毆打的受害人。

  被申請人:某市公安局

  申請事項:

  請求人民檢察院依法行使立案監(jiān)督權,通知被申請人對樊乙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罪一案依法立案偵查。

  事實與理由:

  20xx年3月25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提交《樊乙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罪》的控告報案材料。被申請人不予立案,并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書》【東津公(東)不立字[20xx]第XX號】,申請人又向某市公安局提出了復核申請,某市公安局于20xx年10月10日作出《襄公(法)刑復核字[20xx]XXX號《刑事復核決定書》,維持了原公安機關的《不予立案決定書》。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不予立案查處犯罪嫌疑人樊乙的行為是錯誤的,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

  第一、犯罪嫌疑人樊乙隨意到申請人自己家里,無緣無故肆意毆打他人并致受害人xxx耳膜穿孔、被害人xxx頭部、面部多出軟組織損傷,其行為已經(jīng)構成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樊乙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公安機關已經(jīng)查明了樊乙的犯罪事實,且有現(xiàn)場目擊證人已經(jīng)向公安機關作了證實,公安機關對于樊乙涉嫌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行為,不予立案偵查,明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

  第二、犯罪嫌疑人樊乙不僅有犯罪前科,1983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五年,刑滿釋放后仍不思悔改,對當?shù)厥辔痪用襁M行過肆意毆打。為了破壞村民選舉,在20xx年對當?shù)刂Р繒涍M行毆打,已被公安機關處罰。所以,樊乙惡貫滿盈,稱霸一方,居民對其和之入骨。這種肆意破壞社會秩序、破壞社會和諧的社會渣滓,不依法嚴懲,難消公憤。

  第三、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事立案監(jiān)督有關問題的規(guī)定》第四條規(guī)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行政執(zhí)法機關,認為公安機關對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并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發(fā)現(xiàn)公安機關可能存在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情形的,應當依法進行審查!薄缎淌略V訟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綜上所述,申請人特依法向貴院提起立案監(jiān)督申請,望貴院能查明事實,依法監(jiān)督被申請人立案偵查,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否則,申請人將依法啟動反瀆職侵權程序,依法追究經(jīng)辦官員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瀆職侵權的刑事責任。

此致

xxx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立案申請書10

  申請人:xxxxx,女,漢族,xxx年11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三臺縣xx號,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對xxxx涉嫌搶劫一案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xxxx,女,漢族,現(xiàn)住四川省xxxxxx。

  xx年xx月1xx號午后,xxx以自己的手機丟失自認為是申請人撿拾為由,來到申請人家里,當申請人剛打開院門,就被xxxx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請人索要手機,申請人予以否認后,xxx就用拳腳對申請人進行毆打,發(fā)泄之后xxxxx離開。但是xxxx在離開申請人住處大概一刻鐘后,又回到申請人的家里,再次對申請人進行毆打,并強行將申請人佩戴在身的價值20xx余元的一對金耳環(huán)搶下并欲離開,申請人將xxxxx拽住不讓其離開,在此情形下xxxx強行將申請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時周圍鄰居xxx、xxx和申請人所在的xxx看見了案發(fā)情況,及時制止了xxxx的.犯罪行為。然后xxx責令xxx將被搶的耳環(huán)還給申請人,xxx將耳環(huán)交給xxxx后她就徑直離開。并且語言威脅“如果申請人不把手機還給她,她要殺申請人全家”。申請人后經(jīng)住院診斷治療為中度腦震蕩,身體多出軟組織損傷。

  綜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實,xxxxx主觀臆想申請人撿拾其手機,從而無理去鬧,以暴力傷害他人,特別是xxxx在第一次對申請人進行暴力毆打離開后,再次回到案發(fā)現(xiàn)場,明顯是對第一次的毆打心存不解之氣,自認為自己的損失仍不能得到滿足,從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傷害申請人,并當場竊取申請人的財務,得手后即欲離開,犯罪行為已經(jīng)完成,構成犯罪既遂,且xxxxx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質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guī)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謝麗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 致

  xxxxx公安局

  申請人:

  年 月 日

立案申請書11

  申請人:汪某,男,漢族,198x年9月6日出生,住x省x市x縣x鎮(zhèn)x村民委員會海子組13號,F(xiàn)實際居住地:x市x鎮(zhèn)xx(居住一年以上)。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xxxx

  案由和申請權依據(jù)

  案由離婚糾紛。因貴院立案庭口頭答復汪某與xx離婚案不屬于貴院管轄,代理人認為該答復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一百零八條、一百一十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和第十二條規(guī)定,特此申請。立案申請書。

  請求事項

  貴院依法糾正,并予以受理。

  事實與理由

  受原告委托,代理人于xx年6月21日向貴院郵件了汪某與周xx離婚案的起訴材料,xx年7月2日,貴院口頭告知:該案被告xx系xx省x市x縣x鎮(zhèn)x村人,根據(jù)原告就被告原則,受訴法院應為x省x市x縣法院,故貴院無管轄權,口頭答復不予受理。代理人認為貴院該口頭答復有以下不當之處:本案被告xx確為x省x市x縣x鎮(zhèn)x村人,但是,被告于20xx年8月外出不知去向,至今未回過家,郵寄的起訴材料中含有被告原住所地x鎮(zhèn)x村委會對此開具的證明,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guī)定,原告汪某自20xx年至今一直在貴院所在地x打工,并辦理暫住證。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的規(guī)定。故貴院依法有管轄權。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和一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貴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特此貴院依法糾正。此致!

  xx市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

  申請人:xxx

  xx年7月2日

立案申請書12

  申請人:山西介休國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組

  地址:山西介休市三佳鄉(xiāng)溫村石河橋東

  法定代表人:馮治強聯(lián)系電話:1523xxxx

  請求事項:

  請求介休市人民檢察院依法行使監(jiān)督權,責令山西介休市公安局三佳派出所對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財產(chǎn)及財物被爆炸、毀壞、聚眾哄搶一案立案偵查,并找出真兇,將之繩之于法。

  事實和理由:

  20xx年,馮治強、馮治力、馮志剛共同出資成立了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三佳鄉(xiāng)溫村。占地51畝,建筑面積達2265。96平方米,內有價值逾百萬元的變電室、160k瓦變壓器、磅房、磚、砂、鋼材、水泥(標號425)、石子、辦公桌椅、檔案柜、保險柜、帳冊、公司印章等財產(chǎn)。20xx年2月18日下午3時許,一伙人在4臺裝載機的的配合下,炸毀、損毀了我公司的建筑物等固定設施,哄搶了我公司的價值超百萬元的動產(chǎn)。馮治強、馮治力聞訊后立即報案,但張劍副所長、強指導、燕小強等警官到場后,眼睜睜地看著我們的財產(chǎn)被毀、被搶而未采取任何措施。事發(fā)后不久,我公司的土地也被人強行霸占,公司的10000平米碎石硬化地面以及近3000平米水泥硬化地面被全部毀滅。我們多次向介休市公安局反映,要求公安局查出爆炸、搶劫、霸占真兇并繩之于法,得到的卻是介休市公安局莫名其妙的不予立案的答復(介公不立字[20xx]2號、介公復字[20xx]1號)。

  我們認為:

  1、我們是于20xx年2月18日、3月31日、5月4日報的案,20xx年7月7日我們沒有報案,介休市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所述報案時間與實際不符。

  2、在報案材料中,我們要求追究相關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并未指明是三佳鄉(xiāng)溫村村委推倒廠房的',介休市公安局沒有履行偵查的職責。

  3、20xx年2月18日,毀損我公司財產(chǎn)的人員使用zh藥炸毀我公司的固定資產(chǎn),行為人涉嫌爆炸罪。損毀、哄搶我公司財產(chǎn)的組織者、參與者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聚眾哄搶罪。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爆炸、毀壞財產(chǎn)哄搶財物的犯罪行為,介休市公安局卻輕描淡寫地認為不構成犯罪。為此,特向貴單位反映,敬請依法督促介休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以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此致

介休市人民檢察院

  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組

  20xx年3月18日

立案申請書13

  【云南大理著名律師——馬培杰律師】

  申請人(受害人):楊X X,女,白族,1985年06月20日生,云南省大理州洱源縣人,住洱源縣鳳羽鎮(zhèn)XXXX村21號,身份證號5329XXXXXXXXXX,聯(lián)系電話1390872XXXX。

  委托代理人:馬培杰,云南楊守智律師事務所律師,聯(lián)系電話135*******。

  申請事項:

  請求洱源縣公安局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對李X X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進行刑事立案偵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李X X的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基本事實:

  楊X X與李X X系夫妻關系。雙方于20xx年08月24日登記結婚,申請人楊X X嫁入李X X家中生活。結婚后,犯罪嫌疑人李X X逐漸露出本來面目,開始長期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申請人的噩夢就此開始。據(jù)申請人回憶,申請人平均每月要遭到犯罪嫌疑人李X X的四 、五次毆打,申請人多次因為李X X的暴行致傷,并多次到醫(yī)院就診。申請人經(jīng)常被李X X打得鼻青臉腫,但是為了顧及面子,申請人一直忍氣吞聲,沒有聲張。

  20xx年04月27日,因為家庭瑣事,犯罪嫌疑人李X X稍有不滿,即不分青紅皂白再次對申請人拳打腳踢。毆打持續(xù)了十多分鐘,李X X的家人在一旁冷眼旁觀,沒有任何人進行勸阻。無奈之下,申

  請人只好報警,隨即被送至洱源縣人民醫(yī)院治療。

  經(jīng)洱源縣人民醫(yī)院檢查,楊X X病歷顯示:神清,鼻根部見一長約2.5CM縱形裂傷,左側頜面部見一大小長約3CM×4CM皮膚軟組織挫傷,左側整個手背部見擦傷。

  診斷結果為:

  1、鼻外傷,皮膚軟組織裂傷,鼻骨骨折;

  2、頜面皮膚軟組織挫裂傷;

  3、左手背部擦挫傷。經(jīng)洱源縣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出具“(洱)公(司)鑒(傷)字【20xx】XXX號”《活體傷情檢驗意見書》確定,申請人楊XX的傷情為輕傷二級。

  二、犯罪嫌疑人李X X的行為已經(jīng)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應該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嫌疑人李X X長期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此次更是變本加厲,毆打申請人致輕傷害,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身體健康權。犯罪嫌疑人李X X還利用申請人膽小怕事的心理,利用申請人的忍辱負重和一再退讓,對被害人肆意使用暴力 ,他的行為無疑已經(jīng)構成犯罪,理應承擔刑事責任。

  三、犯罪嫌疑人李X X不思悔改,在毆打申請人不聞不問,后沒有任何歉疚,申請人堅決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申請人被李X X毆打致傷后,隨即被他人送往建水縣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申請人住院期間,李X X對申請人不聞不問,沒有任何歉疚之意。無論是作為一名肆意毆打他人的施暴者,還是作為申請人的'丈夫,犯罪嫌疑人李X X均應該對申請人的受傷情況進行過問,但是其

  行為實在讓申請人寒心和失望,申請人絕對不會原諒其故意傷害的犯罪行為,堅決請求以故意傷害罪對其立案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X X長期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此次更是變本加厲,毆打申請人致輕傷害,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身體健康權。其行為已經(jīng)構成故意傷害罪,犯罪手段卑劣,犯罪性質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4條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申請人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guī)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 呈

  洱源縣公安局

  申請人: 李 X X

  20xx*年 06 月 24 日

  附:犯罪嫌疑人李X X個人信息

  李X X,男,白族,1977年11月23日生,云南省洱源縣人,住洱源縣鳳羽鎮(zhèn)XX村XX號,身份證號5329XXXXXX,聯(lián)系電話1360872XXXX。

  聞言審聽,筆動冤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釋法,據(jù)理力爭;高懸義劍,拍案而起;人間正道,朗朗乾坤;大彰法制,邪不壓正!

  【云南(大理)著名學者型專家律師---馬培杰律師:135******】

立案申請書14

  申請人:汪某,男,漢族,198x年9月6日出生,住x省x市x縣x鎮(zhèn)x村民委員會海子組13號,F(xiàn)實際居住地:x市x鎮(zhèn)(居住一年以上)。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

  案由和申請權依據(jù)

  案由離婚糾紛。因貴院立案庭口頭答復汪某與離婚案不屬于貴院管轄,代理人認為該答復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一百零八條、一百一十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和第十二條規(guī)定,特此申請。立案申請書。

  請求事項

  貴院依法糾正,并予以受理。

  事實與理由

  受原告委托,代理人于xx年6月21日向貴院郵件了汪某與周離婚案的起訴材料,xx年7月2日,貴院口頭告知:該案被告系xx省x市x縣x鎮(zhèn)x村人,根據(jù)原告就被告原則,受訴法院應為x省x市x縣法院,故貴院無管轄權,口頭答復不予受理。代理人認為貴院該口頭答復有以下不當之處:本案被告確為x省x市x縣x鎮(zhèn)x村人,但是,被告于20xx年8月外出不知去向,至今未回過家,郵寄的起訴材料中含有被告原住所地x鎮(zhèn)x村委會對此開具的證明,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guī)定,原告汪某自20xx年至今一直在貴院所在地x打工,并辦理暫住證。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的'規(guī)定。故貴院依法有管轄權。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和一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貴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特此貴院依法糾正。此致!

  xx市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

  申請人:

  xx年7月2日

立案申請書15

  申請人:虞城神禾源肥業(yè)有限公司,住所地虞城縣南環(huán)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李紅旗,總經(jīng)理。

  申請事項

  請求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商丘市芝強酒業(yè)有限公司、王芝等的刑事責任。

  申請理由

  虞城縣豐業(yè)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訴商丘市芝強酒業(yè)有限公司、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已經(jīng)立案受理,現(xiàn)正在審理過程中。經(jīng)查,商丘市芝強酒業(yè)有限公司在借款之前,其公司股東已將全部股權質押六百萬,而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不但沒有歸還借款,反而出資300萬元與匯富拓展有限公司成立了商丘市鑫芝強商貿(mào)有限公司,同時該公司法人王芝涉嫌在利用公司名義騙取100萬元貸款后個人將該筆款項非法占有,根本不具備還款誠意。現(xiàn)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jīng)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jīng)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請求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商丘市芝強酒業(yè)有限公司、王芝等的刑事責任,請予準許。

  此 致

  虞城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虞城神禾源肥業(yè)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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