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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處理好村兩委關系的思考
《農村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頒布實施以來,我鄉(xiāng)認真貫徹落實,依法開展村民自治活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取得較大成效。但也出現(xiàn)一些實際問題,比較突出的是黨支部與村委會關系處理問題。從我鄉(xiāng)的實際情況來看,要正確處理好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關系,應把握好以下幾點:一、正確認識村委會與村黨支部的關系
1、澄清幾種模糊認識。①村委會攬政。有的村委會同志認為,村委會是全村選民選的。黨支部是幾個黨員選的,出現(xiàn)村主任與支部書記比大小,論高低,爭權力,把“自治”理解為自己說了算,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行使職權,村黨支部無權過問,并以此為借口,排斥村黨支部的領導。這種認識把基層民主極端化,是自由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表現(xiàn),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村民自治是在黨的領導下開展的自治活動,村委會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這是我們在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關系中必須始終堅持的一條重要原則。②兩委爭政,有的同志對村黨支部核心領導作用的發(fā)揮存在片面認識。認為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就是體現(xiàn)在黨建、管黨務上。除此之外的權限都屬于村委會。這種雖然在原則上承認了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但在具體工作中不僅不接受黨支部的領導,而且與黨支部爭權。這種對黨支部的核心領導作用在表面上肯定,實質上否定的觀點和做法也是錯誤的,也必須糾正和克服。黨支部是農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其作用決不是僅僅局限在抓黨建、管黨務上,而且必須從各個方面體現(xiàn)出黨對農村的領導。這條原則,在我們處理黨支部與村委會關系中要毫不動搖。③支部獨政。有的同志認為,村黨支部是領導核心,就是包攬村里的一切事務。這種觀點忽視和否定了村委會的職能作用,看不到村委會在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黨代政,把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理解成村里的事不論大小,巨細都要由黨支部說了算,進而包辦代替村委會的工作。這種觀點也需要克服和糾正的。④兩委擱政或推政。部分村黨支部與村委會之間關系不協(xié)調,工作上不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而是互相扯皮,互相拆臺,互相推諉,好事爭著干,難事推著走,雙方踢皮球。這種錯誤做法是缺乏事業(yè)心和責任感,不講黨性的表現(xiàn),將嚴重影響本村的經濟發(fā)展和各項事業(yè)的進步,必須予以克服和糾正。
2、明確黨支部與村委會的職能關系。農村 黨支部是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的重要基礎,是村級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擔負著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務和公益事業(yè),調解民間糾紛,協(xié)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的職責。黨支部與村委會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黨支部與村委會的工作是一個有機的整體,黨的領導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統(tǒng)一的,村民自治只在堅持黨的領導才能順利開展。因此,黨支部與村委會領導與被領導的職能關系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兩點:首先,村黨支部具有對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落實上級組織的工作部署進行把關定向,對本村的經濟和社會發(fā)展進行規(guī)劃部署,對村里的重大問題提出決策意見,以及對本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的職責,但黨支部核心領導職能的履行和領導權力的行使,離不開村委會職能作用的發(fā)揮,離不開以嚴格民主決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這一重要的基礎。其次,村委會的職能,主要包括了依法開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內容,除了處理好職能范圍內的日常村務以外,對有關重要問題的處理,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依照有關法規(guī)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村委會履行職能,一定要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并以自覺維護和接受黨支部的領導為前提。也就是,通過村委會職能的作用的發(fā)揮,把黨的政策和黨支部的部署,貫徹到村民自治活動之中,變成全體村民的意志和行動。
二、認真履行好村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的工作職責
農村黨支部書記是村里全局的駕馭者,是全村經濟和社會事業(yè)發(fā)展的主要策劃者和帶頭人。村委會主任在村委班子中處于核心地位,在自覺接受黨支部的領導,充分發(fā)揮自治組織的作用方面負有主要責任。在實際工作中,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相當程度上都具體體現(xiàn)在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關系協(xié)調和處理上。
首先,黨支部書記作為全村各項事業(yè)發(fā)展的帶頭人,要始終把握全局,觀察判斷形勢,正確處理問題,要帶頭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充分認識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現(xiàn)實重要性,積極發(fā)揮廣大農民群眾的主人翁作用,帶頭發(fā)揚民主作風,實行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要帶頭貫徹《農村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會》注意聽取村委會主任的意見和建議,放手讓村委會主任大膽開展工作,支持和保障村委會主任充分發(fā)揮作用。要帶頭學習政策,努力掌握有關法規(guī)知識,經濟工作知識和有關業(yè)務知識,經常研究本村各項工作的開展情況,牢牢把握領導工作的主動權,對村委會主任工作給予行之有效的指導和幫助。要帶頭研究科學的工作方法和領導藝術,既要通過發(fā)揮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把村內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處理好,又要按照職責和工作分工,防止包辦代替村委會主任的工作,使村委會主任的工作積極性能夠得到有效發(fā)揮。
其次,村委會主任在組織開展村委工作中,要牢固樹立全村工作一盤棋的思想,不斷強化整體觀念和大局觀念,自覺堅持黨對農村改革發(fā)展的領導,只有這樣,才能團結帶領農民群眾開創(chuàng)全村工作的新局面。因此,要牢固樹立黨的領導的觀念,帶頭尊重黨支部的核心領導地位,帶頭維護和支持黨支部書記的工作,積極搞好與黨支部書記之間的工作銜接和協(xié)調配合,與其他村委會成員一道,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覺堅持向村黨支部請示報告工作,對一此重要問題的處理,村委會主任要主動聽取黨支部書記的意見。
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要經常溝通情況,交換意見,交流思想,融通感情,尤其是在重大事項和重要問題處理之前,要首先達到一致,然后再提出決策意見。在現(xiàn)實 工作中,一些村班子及其成員之間發(fā)生的矛盾和問題,基本上直接或間接地反映了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之間的矛盾和問題,因此,只在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精誠團結,通力協(xié)作,黨支部與村委會才能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成為堅強的戰(zhàn)斗集體。
三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保障黨支部與村委會充分發(fā)揮作用。
正確處理村黨支部與村委會關系,要通過加強制度建設,把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依法辦事具體化,使之落到實處。從我鄉(xiāng)農村目前的情況看,應重點建立健全完善以下幾項制度;
一是堅持村級重大事項按程序決策制度。一些村兩委會出現(xiàn)矛盾和問題,許多是由重大事項決策引起的。由于村黨支部與村委會兩個組織的性質不同,重大村務決策就更加要注意決策程序的合理、合法化。根據(jù)上級有關規(guī)定,村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應該是:黨支部或村委會提出建議,黨支部和村委會班子會議討論,召開黨員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按大多數(shù)人意見實行民主決策。
二是堅持村兩委會聯(lián)席會議制度。村兩委會聯(lián)席會議一般由村黨支部書記召集主持,支部書記因故缺席,可由村委會主任召集主持。聯(lián)席會議的內容要有明確的規(guī)定,不能超越權限,侵犯村委會,村民代表大會的合法權力,聯(lián)席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以隨時召開。
三是堅持村委會向村黨支部報告工作制度。村委會依法實行村民自治,管理村務,同時要及時向黨支部報告工作。接受黨支部的領導和工作指導。村委會向黨支部報告的主要內容有:村委會的工作計劃,年度目標;村級經濟發(fā)展措施,重大投資和項目建設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會表決的事項,村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以及村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方案和結果;其它需報告的事項。
四是堅持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財務問題是兩委會產生矛盾的熱點,必須利用規(guī)范化制度管理好財務,嚴格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制度,給群眾明白和還干部清白。
在制度建設方面,要根據(jù)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發(fā)展需要而不斷補充和規(guī)范,使之不斷健全和完善。同時要做好對已執(zhí)行制度的監(jiān)督力度,使之能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