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定期合同四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定期合同4篇,歡迎大家分享。
定期合同 篇1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不等于回到了“終身制”,更不會使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變成主流用工方式,使勞動關系退回到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終身制”。
1.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并不等于“終身制”、“鐵飯碗”。
終身制是指在計劃經濟時期,勞動者一旦與公有制企業(yè)建立了勞動關系,企業(yè)就要對職工負責一輩子。職工退休后企業(yè)依然要負責,直至職工死亡還要負責殯葬和遺屬的生活等問題。
隨著計劃經濟被市場經濟所取代,隨著勞動關系的市場化,這種“終身制”、“鐵飯碗”早就被打破了、消失了。 通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建立的勞動關系并不是“終身制”,它只是有明確的建立時間而沒有明確的終止時間、是相對長期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是有條件的長期雇用制度。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的就業(yè)年限范圍內、有勞動能力,在勞動者沒有嚴重過錯、沒有喪失勞動能力、企業(yè)沒有嚴重經營困難的情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保證勞動關系相對長期穩(wěn)定,甚至到勞動者退休。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不能終止。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僅僅是“無確定終止時間”而不是說就沒有終止時間。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是可以終止的。
顯然,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有終止期的,只是與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相比,相對不太確定,期限相對比較長。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在理論上都可能是終身雇用的勞動合同,如果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簽到勞動者退休的時間,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內容是勞動者在退休前不可能完成的,那么實際上這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等同了。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依法變更和解除的,不是不論職工表現(xiàn)如何都要用到退休為止的“終身制”、“鐵飯碗”。
首先,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只要是依法、公平、自愿、協(xié)商一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以變更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另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可以依法解除的。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jù)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根據(jù)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有過錯的六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條則規(guī)定:因為三種特殊情況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在四種情形下企業(yè)可以裁減人員。
顯然,只要符合法定條件,企業(yè)和勞動者都是可以協(xié)商或者單方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秳趧雍贤ā凡]有對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作出特別限制性規(guī)定。所以,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并不等于無論職工表現(xiàn)如何都要終身使用的“終身制”。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勞動者必須具備三種特定條件才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與之簽訂或者續(xù)簽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一規(guī)定其實并沒有真正從根本解決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問題,其致命的弱點在于,一切都是基于用人單位自愿或者失誤的前提下才可能實現(xiàn),實際上是企業(yè)的選擇結果。
定期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點擔任
崗位工作。經甲乙協(xié)商,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工作的工作內容及崗位職責依照甲方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ǘ┎欢〞r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ㄈ┚C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并按照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確定 條款 執(zhí)行。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jù)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jù)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jù)乙方的工作業(yè)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jù)乙方的業(yè)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
第八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限間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其他各類假期按甲方有關規(guī)章制度辦理。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條 甲方根據(jù)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jù)規(guī)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接受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盡職、盡責、勤勉地完成甲方交予的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xù):
(一) 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的。
第十三條 當事人依據(jù)第十六條第
(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者嚴重破壞甲方形象、信譽、聲譽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yè)、工種崗位規(guī)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xù)。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xù),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xù)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xiàn)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xù)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xù)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xù)訂手續(xù):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xù)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之約定,否則應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通知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通知,可采用如下兩種方式之一送達:
。ㄒ唬┍煌ㄖ皆谕ㄖ桨l(fā)出的書面通知上簽收;
。ǘ┩ㄖ桨凑胀ㄖ皆诒竞贤狭忻鞯耐ㄓ嵉刂,以掛號的方式向被通知方郵寄書面通知即視為送達。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調解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任何一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不經協(xié)商而直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ü拢 (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定期合同 篇3
編號:____
甲 方:____
乙 方: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
注冊地址 :____
經營地址 :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 性別 :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 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
戶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qū)(縣)____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jù)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 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元或按 ______執(zhí)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元或按__________執(zhí)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jù)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shù),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定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部門負責人
單位地址
第二條 乙方
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ㄊ校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 月 日生效,其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jù)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一方執(zhí)行 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執(zhí)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遼寧省興城市的有關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果樹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jù)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治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接觸、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賠償?shù),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興城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 (公 章)乙方 (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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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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