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學校規(guī)章制度(通用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學校規(guī)章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最新學校規(guī)章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并加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運用投影、幻燈、錄音、錄像、廣播、電影、電視、計算機等現(xiàn)代教育技術,傳遞教育信息,并對這一過程進行設計、研究和管理的一種教育形式;是促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是實現(xiàn)教育現(xiàn)代化的重要內容。
第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應從實際出發(fā),堅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逐步提高的原則。要充分發(fā)揮各種電教媒體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注重教學應用與研究。
第四條 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扶持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將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列入當地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規(guī)劃。
第二章 機構與職能
第五條 中小學校應建立專門機構或指定有關部門負責電化教育。其名稱可根據學校的規(guī)模稱為電化教育室(中心)或電化教育組,規(guī)模較小的中小學校也可在教學管理部門設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六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要在學校的統(tǒng)一管理下,與校內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完成電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
。、擬訂學校電化教育工作計劃,協(xié)調學校各部門開展電化教育工作,并承擔其中一部分教學任務。
2、收集、購置、編制、管理電化教育教材和資料。
。场⒕S護、管理電化教育器材、設備、設施。
。、組織教師參加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
。怠⒔M織并參與電化教育的實驗研究。
第七條 中小學校從事電化教育的人員編制,由學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教職工總編制內確定,按學校規(guī)模和電化教育開展的實際配備專職或兼職電教人員。
第八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有較高的政治素質、熟悉電教業(yè)務,有較強的教學和管理能力,一般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
第三章 電教專職人員與學科教師
第九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專職人員是教學人員, 必須具備教師資格,熟悉教學業(yè)務,掌握電化教育的知識、技能和技巧。中小學校電教專職人員應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yè)務培訓與考核,不斷提高電化教育水平。
第十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專職人員的專業(yè)技術職務按國家規(guī)定評聘。在評審與聘任時,要充分考慮電化教育工作的性質和特點。
第十一條 電化教育專職人員要組織、指導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學。中小學校應聘請優(yōu)秀教師作為電化教育機構的兼職人員開展工作。教師擔任電教機構的工作或編制教材、資料應計算教學工作量。優(yōu)秀的電教教材、電教研究成果,應與相應的科研、教學研究成果同等對待。教師開展電化教學的實績,應作為考核教師的內容。
第十二條 學科教師要增強現(xiàn)代教育意識,學習并掌握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積極采用現(xiàn)代教學手段,開展電化教學;研究電教教材教法;總結電化教學經驗,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率。
第四章 經費與設備
第十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經費保證,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逐年增加對中小學電化教育經費的'投入。學校應確定一定的經費比例開展電化教育。
第十四條 電化教育的設備是開展電化教育的基礎。學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配備目錄,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統(tǒng)籌配備電化教育設備。要加強電化教育設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條 學校電化教育設備、設施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電教教材與資料
第十六條 開展電化教育的中小學校要加強電教教材(音像、多媒體)、資料建設,保證有足夠的經費用于配備電教教材、資料,做到與電教設備、設施建設同步發(fā)展。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應根據教學的需要,合理選擇和配備由中央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印發(fā)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所列入的全國或地方通用的電教教材,有條件的學?筛鶕䦟嶋H需要自行編制補充性電教教材供學校教學使用,要做好學校電教教材的管理和應用工作。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電教教材、資料的編輯、出版不得違反《著作權法》;中小學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 管理與領導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qū)的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區(qū)電化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及工作計劃,并檢查、評估和督導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協(xié)調電教、教研、裝備、師訓部門保障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健康發(fā)展。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電化教育館(中心)是當地中小學電化教育的教材(資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員培訓和技術服務中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管理與指導。
第二十一條 中小學校要貫徹上級關于電化教育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強對電化教育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學校整體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級領導主管電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條 中小學校要重視對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有計劃地組織不同層次、不同形式、不同內容的教師培訓活動,推動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廣泛深入的開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普通中小學校。中等專業(yè)學校、中等技術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可參照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guī)程,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guī)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規(guī)定凡與本規(guī)程有不符的,以本規(guī)程為準。
最新學校規(guī)章制度2
第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校校園環(huán)境的管理,創(chuàng)設良好育人環(huán)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學、小學校內環(huán)境及所處周圍環(huán)境的管理。
第三條 學校是教職工和學生工作、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應做到環(huán)境整潔優(yōu)美,風氣積極向上,設施完好,秩序正常,成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陣地。
第四條 在學校創(chuàng)設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教職工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是校長工作的重要職責。校長應該負責將校園環(huán)境建設列入工作計劃,采取措施,組織實施。
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學校校園環(huán)境的管理狀況列為對校長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五條 校園內教學區(qū)、體育活動區(qū)、生活區(qū)和生產勞動區(qū)等布局應合理,避免相互干擾。
學校校舍應堅固、適用,并按有關規(guī)定加強管理和維修。
學校校園要綠化、美化。
第六條 學校要形成方向正確、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校風。
計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批準,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組織學生停課參加社會活動。
第八條 要嚴格執(zhí)行中小學升降國旗制度。
國旗要合乎規(guī)定,無破損、無污跡、旗桿直立,位置適宜。
第九條 學校要按規(guī)定懸掛領袖像,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和世界地圖,張貼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和守則,并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設置板報、閱報欄、供展覽用櫥窗,開辟圖書室、閱覽室、團隊活動室和教育展覽室。
第十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中進行宗教活動,不允許在學校向學生宣傳宗教。
第十一條 嚴禁宣傳暴力、兇殺、色情、恐怖、迷信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在學校中傳播。堅決抵制賭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動對學生的影響。
第十二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校園內從事以師生為消費對象的盈利性活動。
第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學設施,飲水飲食,取暖、用電,開展體育、勞動和其他集體活動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師生安全。
學校要建立安全保衛(wèi)制度。財務、檔案、食堂、宿舍、各類專用教室、傳達室等部門和場所要指定人員負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嚴格管理。節(jié)假日要安排人員值班、護校。
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四條 學校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公共衛(wèi)生制度。
校園要整潔、有序。宿舍空氣流通,被褥干凈,物件安置有序。食堂衛(wèi)生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廁所的設置應符合國家標準,保持清潔。要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預防傳染病在校園內傳播。
第十五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墻或房墻構筑建筑物。
不允許校園周圍的建筑影響學校教室采光、通風。對已經造成影響的,應要求有關單位或個人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限期治理。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聲)環(huán)境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設立精神病院、傳染病醫(yī)院。對已經造成危害和影響的,應要求其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限期治理或搬遷。
第十六條 執(zhí)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規(guī)定,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門前200米半徑內設置臺球、電子游戲機營業(yè)點。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側設置集貿市場、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所屬地域內放牧、種植作物、打場、堆物、取土、采石。嚴禁在校園內建造、恢復祠堂、廟宇、墳塋等。
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guī)定的,應依具體情況,按以下辦法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ㄒ唬⿲賹W校行政管理不當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發(fā)生錯誤,造成一定影響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校長及其他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后果者,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應追究其行政責任,后果嚴重的,提請政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ǘ⿲俟ど坦芾矸懂牭模嵴埉數毓ど绦姓芾聿块T依有關法規(guī)處理。
。ㄈ⿲倜袷路懂牭,提請當地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ㄋ模⿲龠`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報請當地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ㄎ澹⿲嫵煞缸锏模挥烧ú块T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認真執(zhí)行和維護本規(guī)定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學校規(guī)章制度3
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搞好學校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定期召開領導班子會議,把安全保衛(wèi)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議事日程。
二、強化群防意識。定期向廣大師生員工進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們掌握有關方面的知識,做到有備無患,并教育職工從我做起,自覺消除隱患。
三、定期進行安全自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重大隱患要時報告學校有關科室,請求協(xié)助解決。
四、加強對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師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師遵紀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強對學生的管理、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積極做好“雙差生”的轉化工作,對他們不歧視,不放棄。對無故不到校上課的學生要及時家訪。
六、精心組織體育課堂教學和學生大課間活動,避免事故的發(fā)生。無論課上、課下,學生發(fā)生的事故,在場教師都應及時妥善處理,并報告學校領導。
七、學校的大型活動要嚴密組織,職責明確,安全措施得當。要確保活動場地的出入口通暢,設施安全可靠,杜絕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八、嚴格執(zhí)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設施要做到齊全完備,定期檢查、更換,確保有效使用。
九、防盜措施得力,安裝報警器、鐵門、鐵護欄、鐵保險柜,財務室不超存現(xiàn)金過夜。
十、加強值班,加強對門衛(wèi)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管理制度》、《值班巡邏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確保學校安全。
最新學校規(guī)章制度4
(一)教師備課制度
1、根據《江蘇省家庭教育綱要(試行)和教學計劃要求進行認真?zhèn)湔n以《家長學校教材》為主,參閱其他資料。
2、備課時應有針對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備課記錄。
3、備課內容詳細,具有一定的系統(tǒng)性,內容選擇要恰當。
4、合理安排備課時間,不能同學生教育時間沖突。
5、備課記錄具備授課時間、授課的要求、授課人、授課時間評價等項目。
6、積極編制家教宣傳材料,及時更換家長園地等宣傳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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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師應按計劃認真教學活動,積極做好家校聯(lián)系,如未開展一次扣0.5分。
2、教師認真按時整理好教學活動、家校聯(lián)系活動的資料,并及時歸檔,每缺一項扣0.5分。
3、對教師工作成績優(yōu)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學員出勤率低于90%,成績低于80分,不得參加優(yōu)秀學員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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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訪工作應跟學校教育組合起來,及時溝通家校之間的聯(lián)系,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訪工作每學期對每位學生進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況的,還需進行隨機家訪。
3、家訪要認真準備,對學生有客觀的分析。家訪應有目的性,通過家訪要解決具體問題。
4、家訪工作應有記錄,尤其是特殊學生、事件的家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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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次授課后,教師們要積極收集學員們的意見并及時整理。
2、認真做好家校聯(lián)系欄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資料記錄。
3、學員們要積極配合,將自己的想法及時反映給教師們,從而促進相互的交流。
。ㄎ澹﹥(yōu)秀學員評比制度
1、認真遵守學員守則及《家長教育行為規(guī)范》,每年出勤率達90%以上,考試成績?yōu)?0分以上者。
2、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配合支持學校的各項教育活動。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家長評選票數最高,可評為優(yōu)秀學員。
5、每學年中,每個年級組各評一名優(yōu)秀學員。
最新學校規(guī)章制度5
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促進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教育和懲制少數或個別人的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勞動紀律、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特制定以下處理規(guī)定:
一、關于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規(guī)定
1、遲到:每次扣10元( 含課間上課遲到 )。 無課教師乘座二班車不算遲到。行管后勤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保證正常工作作息時間。
2、早退:凡提前離校、、任課教師提前下課者,均要記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療不扣津貼,超過一周的要扣除崗位津貼)。病事假必須事前寫書面假條經分管領導簽字,交教務處登記后方可生效)。
4、曠工:教師曠工每節(jié)課扣40元,其它人員每曠工半天扣40元。晚自習未到扣10元。
5、缺課:教職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調整課程而耽誤課時,作缺課處理,每節(jié)課扣10元,不記曠工。
備注:1、教職工請假必須要有書面假條交分管校長審批后交教務處登記,并作好調課后方能準假。如有過別特殊情況無法及時當面及時請假者,必須及時用電話通知向校長或教務處請假,作好調課處理。否則造成損失將按曠課處理。
2、教職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貼,但必須先在教務處請假,每期不得超過三次。政治學習請假要記入考勤。
二、教職工一般的違紀失職處理:
1、 教職員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時間不到位、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按時上交規(guī)定表冊,不按時完成布置的臨時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場合吸煙者。(吸煙只能在自己辦公室內,且不能當著學生的面吸煙)。
3、 教職工穿奇妝異服進入學校者。
4、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①、教案檢查不合格者;②、課堂教學無板書或板書極為馬虎者;③、教學采用放羊式、課堂內或實習課不管學生或管理效果極差者;④、有體罰學生者;⑤、未經特許坐著上課者。
5、保衛(wèi)科人員不注意形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社會閑雜人員不予勸出;粗暴對待來訪家長和領導者。
6、 后勤職員有較嚴重違紀或失職者。
三、嚴重違紀失職的`處理:
處理金額每次40-80元,特別嚴重者扣除當月所有津貼,并視其態(tài)度可并罰扣除期末所有津貼。
1、 教師曠課一節(jié)扣40元,職員曠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沒有事前請假)。教師曠課兩節(jié)或職員曠工一天扣80元,依此類推。
2、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有意扯皮者贊成嚴重后果者。
3、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之一:①、私自調課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時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種重要表冊者;③、教師無教案上課者;⑤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負責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者(指家長或社會單位對某教師提出強烈反映)。
4、 在校園內酗酒鬧事者、或酗灑后上課者。
5、 未經許可亂收費,影響較大者。
6、 有其它嚴重違紀失職,影響較壞者。
四、處理的執(zhí)行機構及方法:
由書記和副校長擔任考核組長,各處室主任和專業(yè)部主任為考核員,每天進行不定期檢查,并要作好檢查記錄,每月底交教務處統(tǒng)一登記,并在當月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年級部,后勤行管人員的處理通知交辦公室,統(tǒng)一在當月津貼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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